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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世界公民人權宣言
全球人權和平新紀元
2002年世界公民人權研討會
聯合國/NGO台灣世界公民總會
世界之愛和平總會
台北‧2002年4月1日

萬物循天理 天地人本一 真心傳真愛 和平全球行
和平源起於人與自然的和諧
人權源起於人與人彼此的尊重
以"愛"為動力,用文化交流結合人類"心靈"的力量
讓世界公民得以共享自由
人權得以保障
和平得以實踐

有鑒於, 世界公民有保障基本人權,維護地球資源,致力世界和平的責任;

有鑒於, 基本人權應建立於人與人,國與國之間,誠摯的相互尊重,平等互惠;

有鑒於, 全球和平將建構在人權基本精神的「自由、平等、博愛」全面實踐。

因此,所做的決議是,所有的世界公民對於「基本人權」均有知的
權利及共同維護的義務。

另外做的決議是,各國政府與民間,應共同攜手努力,監督革新,對於「人權保障」、「言論自由」、「司法改革」與「程序正當性與程序正義」讓人民生命財產獲得保障,人民言論得以自由。

另外做的決議是,全球各界領袖,對於人民生命財產應予積極保護,共同體認使其「免於恐懼不安」之立即性與必要性。

另外做的決議是,對於做為世界公民的一份子所應肩負的責任,我們呼籲世人、各國政府、國際組織及聯合國共同攜手奮進,於2004年完成「世界公民人權宣言」全球連署,以達保護人權與促進國際和平。

吾等本於「世界之愛 和平之願」之真心,揭櫫本宣言,期能藉由世界公民人權關懷,引導世人愛自己、愛別人、愛自己的國家,也愛別人的國家,尊重生命,維護自然,提昇全球人權,共進和平新世紀。


 

 
世界和平‧台灣發
2001 Global Peace Assembly (議程/活動)
World Citizens Assembly (WCA2001)

2002年世界公民人權研討會
活動介紹
世界公民總會台灣區主席洪道子博士致詞
世界公民總會主席道格拉斯.麥敦賀函
2002年世界公民人權研討會與會代表發言
2002年世界公民人權研討會會議結論
2002年世界公民人權宣言

2003年「國際人權日」
2004年「國際和平日」
2004年「紐約愛與和平高峰會」
2004年「國際相互扶持日」
2004年「世界公民總會榮譽副主席
應邀在哥倫比亞大學演講」
2004年「國際中秋團圓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