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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李念祖:
太極門稅案是人權傷害的指標性案例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李念祖:太極門稅案是人權傷害的指標性案例。

 

      馬英九總統曾說:侵害人權者十之八、九是政府。今年適逢國際兩公約施行法上路6年,台灣人權水準是否達到聯合國標準?今(104)年12月10日聯合國人權日當天,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李念祖律師受邀出席並主持「論事實之認定原則與人權保障-以刑事、行政爭訟議題為中心」論壇,李念祖表示,人權保障最主要是掌握公權力之機關能夠體會、了解人權應該受到尊重。

     當法律碰到問題主要透過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解決。刑事訴訟是檢、警、調部門追究刑事犯罪,為了保護社會安全及一般人的福祉,犯罪的追究是必要的。李念祖認為,在注重人權的社會談犯罪追究,不能亂追究、錯追究,如果把不該處罰的人當作犯人加以處罰,會造成兩種不公平。第一,讓不該受罰的人受罰,對個人而言是極端的不公平;其次對受害人而言,被處罰者不是真正該被處罰的人,並非被害人所希望。李念祖表示,對於刑事處罰的程序必須講究正當程序,而刑事訴訟中非常重要的原則叫「發現真實原則」,就是要用符合正當程序的方法去認定事實,做為裁判的基礎,如果追究犯罪的過程中,不管是掌握追訴權或掌握審判權的人,沒有把握這個原則,可能就會造成權利人權的侵害。

     行政處分是行政機關利用公權力對人民產生支配、命令、拘束及處分,如執法不當,會直接傷害人民權利,對人民財產權、自由權的威脅無所不在。李念祖表示,世界上第一份人權清單寫進憲法,第一個被強調的就是財產權,因為每個人都需要財產維持生存,任何人以合法程序所得到的財產,不得任意被公權力奪取、侵害,而公權力拿走財產的型態很多,譬如徵收、罰款及抽稅。美國憲法第一個原則就是沒有經過人民同意,沒有經過議會同意不納稅,這是最起碼的人權原則。李念祖指出,由於政府的運作靠租稅來維持,財產或稅的徵收,對政府來講是一件重要的事,因此在抽稅的行為上,政府會發生錯誤,過度濫用權力,或者是違法不當的情形。

     李念祖指出,太極門稅案是一個指標性的例子,彰顯財產權保障不慎及租稅權行使不當,造成人權的傷害,因此非常適合用來反省、檢討與思考在行政訴訟程序裡面人權遭受到侵害的問題。李念祖不解,這個個案從民國80年代初期到今天都民國幾年了,這個案子還在繼續,難道沒有終結的時候嗎?為什麼徵稅可以一再反覆徵,一再動用公權力,在法院說判錯了,一次、二次說徵稅有問題的,過了這麼多年,為什麼這個案子還是一個活著的案子呢?制度設計上有沒有陷阱,讓這個權力可以繼續被濫用?法院在這個案子或其他類似的案子,是不是沒有發揮應有的節制行政權力,或作違憲審查的功能,某種程度縱容行政機關濫用權力?李念祖認為,像這樣一個案子實在是非常特殊,這個經歷是在法學教育上是非常值得拿來當作討論核心的一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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