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0聯合國人權日致詞
各位貴賓,各位好朋友,大家好!
為紀念67年前的今天,聯合國大會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而訂定12月10日為聯合國人權日。今年適逢聯合國成立70週年,在2015年人權日,聯合國發起紀念國際人權兩公約通過50週年的活動,聚焦全球公民與生俱來的公民、政治、文化、經濟及社會權利,以確保人類免於恐懼的自由、言論自由、信仰自由和免於匱乏的自由。在這個重要時刻,在座各位人權鬥士的參與尤其深具意義。
回顧歷史的長河,對人權的爭取從未間斷。被人民賦予委託來處理公眾事務的公權力,往往對人民基本的自然權利造成最劇烈的侵奪:不公的司法所產生的刑罰,剝奪人民的自由權;不義的稅務行政,剝奪人民的財產權。這兩者都對人民的名譽、尊嚴、心靈、信仰,甚至生命權,造成無法回復的損害與苦痛。更甚者斷送一國的文化命脈,嚴重迫害人類追求和平生活與幸福的權利。
值得慶幸的是,維護人權的信念,透過文化的傳遞保存了下來,先賢為捍衛人權所付出的努力時時提醒著我們,人類可以透過教育讓人權意識覺醒,認知到人是自由的、是平等的、是應該相互尊重的。小至個人,大至體制,若都能以「愛」做為行動與發展的核心,以良心為施政準則,所共識的人權信仰就能產生力量,真正落實對人權的關懷與保障。
文化不只是單一國家的根本,更是全人類發展的命脈;先人的智慧結晶,歷史的軌跡,經驗的傳承,都蘊含在生活中,形塑為文化。優良的文化、教育與經濟,是國家、民族,甚至世界永續發展的憑藉,有遠見的國家領導人,莫不尊重文化權,以保存及獎勵文化為治國的方針。
在座的各位,都是人權的守護者,適逢聯合國人權日,希望透過你我的建言與實踐,將正義之聲廣傳,讓所有人類的尊嚴及權利獲得保障。
謝謝大家!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副主席
洪道子
2015.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