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工作權需要勞資雙方彼此尊重

祥裕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會計 葉姿伶

  金融風暴給許多企業帶來經營危機,企業為了生存都在求變,期能再改變站起來,也有許多企業敵不過此風暴而宣告倒閉。我所服務的公司也因訂單大幅度縮減,在經營政策上做調整和改變。但是在改變過程中,卻忽略了員工應享有之基本權益。

  我在公司財務部門服務已滿十六個年頭,在金融風暴之前公司是一片和樂,主管和部屬都互相尊敬和平相處,但是金融風暴後一切都變了,公司要求員工共體時艱,工作量俱增、工作超時也不給予加班費,初期為了生計默默接受,心想和公司共體時艱度過此風暴,但公司變相以部門人員太多,而來個大搬風,許多同事因工作環境或性質不同,加上心態無法調適,一個個無奈的自動離職離開公司,看在眼裡痛在心裡。

  不幸的事情也降臨在年過半百的我身上,公司以不適任的理由,要調我至現場工作,心想在公司財務部門任職都十來年了,竟然以不適任來搪塞,好無奈、好心痛,今天換個立場,如果公司因經營問題要縮編,要我調動部門,或許我會坦然接受。公司在和我溝通協商時,話語都帶有威脅恐嚇的意味,例如:1.公司有權異動員工,只要雙方異動部門主管簽名即可,當事人只須用口頭告知即完成異動程序。2.我們從事人事工作也有幾十年,對法令都很瞭解,且詢問過勞委會一切都合法,如果不去就會沒工作,或知悉人事異動三天(不管當事人是否同意)未到新單位報到,即以曠工三日公司就可開除解雇。種種的作為完完全全站在公司的利益上考量,都未曾提及員工調動單位後,和原單位權益、義務上的差異。如此這般的走在法律邊緣,嚇唬呼攏員工,把不懂法律的員工逼不得已提出辭呈,公司也可省下一筆資遣費。

  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的權益在哪?碰到事情都以消極的方式去逃避,讓自己的權益消失再來懊惱。經過此事件,我深切希望資方在處理有關勞、資雇傭事宜時,可以善盡明白、誠懇的告知彼此的權益和義務,再者,希望政府機關能夠多宣導有關勞、資相關法令,透過媒體或傳單方式來教育勞工,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最後不管你是資方還是勞方,一定要主動積極的去認識了解法律,讓勞、資雙方都能彼此尊重,相互依賴和諧共處達到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