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市難辦經驗談

地政士 程三郎
最近房地產漲風四起,導致政府不得不祭出法寶抑制房價,其政策不外乎緊縮豪宅房貸、提高房貸利率、停標國有土地、研課豪宅稅、興建平價住宅等。其實說穿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房價漲幅並未因此而趨緩,五都之中除了台北縣市,其他三都房價並無明顯成長,這印證了投資客首選的要件就是地段。

   個人曾於民國70年代服務於某未上市建設公司,也恭逢房地產連翻兩番的時期。我的工作是負責土地開發業務,公司的建案都在北台灣,尤其在公司資金並不充沛的那個年代,房市實在難辦,幾乎所有建案都是與地主合建案,這可苦了我這個開發部經理,壓力之大外人無法想像,而且還要忍受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薪水卻是固定制的非人待遇。由於土地開發問題長久以來就錯綜複雜,合建案在過往有許多糾紛,讓建商、地主、買方皆苦不堪言。我在開發過程有數不盡的應酬,幾年下來犧牲自己的時間、體力,幾乎很少回家吃晚餐,克服問題的使命感讓我完成了幾個原本極度難產的建案,在合法的範圍內,突破重重法令的僵化、人事的困難,並且跟地主勤搏感情,完成互信的協議,最後替公司、地主、住戶或投資客帶來適當的利益。

   其中一個建案,基地涵蓋完整的街廓,興建地下二層地上十一層的雙子星住宅大廈。基地內共有十二筆土地,每一筆皆可單獨建築,其中兩筆為水利會所擁有,按照規定水利會為人民團體,土地不得自由出售,於是在與其他地主簽妥合建契約後,我便著手進行水利會土地部分的開發事宜。我先徵得某大學教授的同意後,以其名義做了一份調查研究報告,就水利會這兩筆土地的可行運用方案與經濟效益做了充分的評估,因而說服了水利會的代表大會,決定以水利會不必出資的情況,選擇合建一途。這個建案完工後不久,隔鄰的一個工地,基地內同樣有一筆水利會土地,這家建設公司選擇未將其納入建設基地內。其後建管處雖然同意核發建造執照,卻在建照上附加條件,在完工請領使用執照前,必須將水利會土地納入基地,且不得增加容積,讓這家建設公司啞巴吃黃蓮損失不少。同樣是水利會的土地,兩家建設公司由於策略與機運不同,基地的整體開發與運用,其利益差別立見分曉。

   另一個建案地主之一本身也從事營造業,而且已經和其他地主簽妥合建契約,但是基地內有一筆畸零地被合庫查封在案,由於該區即將實施容積率管制,請領建照自有其時間上的壓力,這位地主於是輾轉找到我們公司尋求接手解決問題。我深入了解之後,發覺原來被查封的地主是某信用合作社的理事之一,該信合社倒閉之後,由合庫接手概括承受,並對原有的信合社理事凍結其資產。這位理事共有十三筆土地都被合庫查封,經查詢合庫,合庫答以這位理事被求償的連帶債務高達兩百億,所以絕無法解凍。於是我要求這位理事開立商業本票作為返還合建案保證金之交付憑證,並以此商業本票聲請本票裁定,取得執行名義後將該筆土地調卷拍賣,再以第三人名義拍定加入合建基地。全案因此在三個月內完成,順利請領建照,並完工交屋。

   其他還有許多案例因為我勤跑每位地主家,精誠所至金石為開,除了圓滿達成不可能的任務,還與地主和樂融融結成好友,甚至由地主多衍生出其他建案,以及成功概括承受幾十家建商都無解的燙手案例。本文除了分享個人過去合法解決土地開發困難的部分經驗,還要奉勸投資的朋友們,任何投資除了客觀的天時、地利、人和,主觀要件的部分我把它歸納為「三本原則」-本人、本事、本錢。「本人」就是凡事要親自參與,切勿假手他人,否則錢怎麼不見的自己都莫名其妙;「本事」就是對所投資的事業一定是自己熟悉的;「本錢」就是財務操作千萬別亂舉債,挖東牆補西牆,否則到時候就會天天被錢追著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