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每個孩子的生存權

雲林縣大埤國中訓育組長 陳英俐
  根據統計,受虐兒童案件自從二千零六年起已增加至一萬件,數字還有再往上攀升的空間。也就是說在台灣每三十二分鐘,就發生孩童受虐事件。施虐者大都是孩童親近的人,諸如父母或是同住在一起的親人。這些人視孩童為他們的財產,常常無緣由地憤怒時大聲地責罵或是痛打孩童。研究顯示出小時常受虐的兒童長大後很可能成為施虐者。如果社會不重視這項議題,情況會更嚴重。 依據內政部統計,經濟衰退、失業人數攀升、婚姻問題及家庭財務艱困都是造成近幾年孩童受虐現象越來越嚴重的原因。又因最近幾年父母攜帶小孩自殺的比例增加急速,家庭財務問題更是造成悲劇的主因。   我國近幾十年一直推動人權向下紮根活動。法律賦予人們隱私權、性別平等以及民主權的保障。然而,對保護兒童免於受虐的法律甚少。政府應頒行反對受虐兒的法令及對施虐者更嚴重的刑責才行。若是孩童在學校行為怪異或身上有被打傷痕時,學校老師更有責任向警察機關通報疑似受虐案件。街坊鄰居更應警覺社區動態。如果每人都多關心別人一點,孩童受虐案件就可漸漸減少。 近年來,因為世界經濟危機造成很多人遭受失業之苦。很多人都因此而身心俱乏。有些是以酒精或藥物放鬆壓力。但是這些副作用往往很容易使人在失去理智下對孩子痛下毒手。因此,每人都需面對問題來找出解決方法。否則越來越多受虐案件會發生,不會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