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信仰權

教師 馬秋萍
  今天我想討論的是宗教人權益。早在十幾年前剛到美國時,就有朋友提醒過在美國「政治」、「宗教」都不是聊天的話題。當時不以為意,直到911事件的發生,給了所有的美國人當頭一棒,除了震驚之外,知道事件發生的原委,才真是讓人感到害怕與悲哀。

  幾乎所有的宗教都是教人要愛世人、要和平。但仔細看過他們的教義,強調的卻都是要信我者,我才會尊重你才會愛你;非信我者,就是異教徒,就要下地獄。往往是歌頌自己所信仰的神,而將別的教派說成是崇拜偶像,或是其他更糟的。這就是我認為的在宗教界裡缺乏的信仰人權。

  如果各個宗教之間沒有基本的互相尊重,如何能談到世界和平?

  從古至今因宗教引起的戰爭不計其數,尤其當宗教被政治權力所掌控時,所謂的信仰就已經不是那麼的單純了。掌權者依照自己所需任意改變教義、欺瞞教徒,甚而攻擊其它的宗教鏟除異己,否則怎會有今天西方與中東之間紛紛擾擾的戰爭呢?宗教依然是這世界上大部份人內心的依歸,看看你四周的人誰沒有自己相信的神,但如果每個人都能信自己所信,卻也尊重別人的信仰,或許這世界真能有和平的一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