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護環境自身做起

高雄縣政府警察局六龜分局 林文棟

?  愛護環境自身做起   記得在95年下半年正結束毒品案件查緝時,正當返回分局路上,同仁突然看到一輛砂石車,滿載泥土,行徑相當怪異,大夥將它攔下盤查。剛開始對方相當不配合,一問三不知,只知他打電話四處求援,碰巧同仁處理此類案件相當熟練,在大夥不斷詢問之下,他才告知他所裝載泥土是不具有價值的廢土,正要運往附近排水溝傾倒,請他帶我們至現場查看,發現他將廢土傾倒在山澗渠道排水河床,原本寬廣出水口,因他個人之便,廢土已將部分河口封閉,僅剩少許部分,令在場人員搖頭,因為只要一下豪雨,雨勢勢必無法大量排放,僅得往附近農田莊稼犯濫,屆時,村人一年來辛勤付出,必定付之一炬,待全盤了解案情之後,毅然將本案相關人員依法嚴辦。 98年八八水災過後,因勤務需要須進入山區,原本道路已被風雨催殘無法通行之下,唯有行走河床便道才能抵達目的地,在行經河床之時,才發現村民竟將他們的家園建在河床上,平時因降雨量不大,還不至於讓他們警覺他們已身處危險之中;但在莫拉克颱風侵襲之下,超大豪大雨使得原本狹小河道無法排放,瞬間河水暴漲,造成村民的家園在無情風雨之下,被破壞的殘缺不堪或被大量淤泥覆蓋。更進入深山之內,原本農夫辛勤種植的梅子園、高麗菜等高山農作物,更因大雨侵襲之下,更是無一倖俛。 因親眼目睹原本青翠山林,因豪大雨造成土石流,以及親身體驗八八水災風雨無情,才真正感受我們人類生存環境竟和大自然之間休戚與共。其實我們平時就應該「尊重」大自然,不僅不能隨意在山區濫墾濫伐,破壞原有大自然結構;更不能在山澗小徑隨意栽種或是在河床之上建立家園,不僅讓洪水無法瞬間排放造成氾濫,更是造成自己或是他人更大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