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權衍生駕駛人權之探討

國立政治大學 陳又睿

路權衍生駕駛人權之探討 國立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系 陳又睿 現行交通法規區分汽、機車及大型重型機車路權,原先立意一方面是為了促進交通流暢,另一方面也是為了保護相對弱勢用路人的安全,但這樣的劃分真的有達到最初的目的嗎?某天我稍微觀察了一下復興南路的交通狀況,短短幾分鐘之內有2、30輛機車從寫有「禁行機車」的車道通過,而行駛在慢車道的機車卻被計程車、公車甚至一般自用小客車夾在中間,不但沒辦法順利通行,幾度還出現險象環生的搶道畫面。這樣用違規換取行車流暢的情況是否就印證了路權劃分與原先立意背道而馳?我覺得不然。 仔細看一看便可以很清楚地發現,迫使機慢車違規及造成交通不暢的原因在於駕駛人只為了自己著想;這些駕駛人關心的只是如何順利且快速抵達目的地,而不會多為其他用路人設想。舉例來說,像是計程車為了攬客,原本行駛在內車道卻直接跨越四個車道往外側切出,後面的行車為了閃避這樣突如其來的行徑被迫緊急剎車;公車靠站以後不管左側有多少汽機車便直接向內車道走,幾乎把車身橫在車道上,阻擋了所有後方的行車;小客車為了貪圖方便把車隨便併排停靠在路邊…諸如此類的事情每天都在上演。在這種交通狀況之下,機慢車或是小客車只好往空隙鑽,冒著違規受罰的風險行駛在禁行機車道上或是在車和車之間快速穿越,在這種惡性循環之下,交通不混亂也難。 若每個駕駛人在做任何一個舉動之前,都能先想想這樣做會不會影響到其他人,這樣做會不會造成別人不便,多停個一秒替他人想一想就可以大幅改善交通混亂的情況。其實,這也就是維護人權最基本的原則:相互尊重。法律是最低層次的道德規範,在遵守基本該遵守的規則以外,試著多去尊重其他人,相信每個人多替別人著想的這種善意,一點一點累積起來也可以影響及改變整個大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