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尊重

竹北高中 郭上恩

 談尊重 與古時不同,人到了現代,不只器物方面有所改變,各種人權、倫理也有所不同,各方聲浪大起。 我們常說:「身為一個文明人,我們要尊重他人的權利及生命。」 說是說了,做也做了,但是心懷鬼胎的人們是甘心樂意的嗎?即使有,也是少之又少吧! 往往,人們都是表裡不一的。 可是,這樣子,真的能自豪的稱自己為 「文明人」 嗎?內在的野蠻沒有消失,那些外在虛偽的行為,只不過是被一把名為 「社會輿論」 的槍口抵在頭殼上而行不由衷的罷了。雖然內在腐敗的價值觀不敢顯露出來,但存在仍然存在呀!而人類既已掌握語言這種心靈的媒介,那誰又能保證心靈的腐敗不會傳染?誰能保證輿論的矛頭不會漸漸偏離,亦或是消失? 我覺得,約束人外在尊重的嚴刑峻罰固不可少,但是影響到人內心真正思想的教育和環境更重要。如果只是嚴加規定殺人及傷害的處罰,但是生活中的電視節目、文學、藝術、電動遊戲都一再強調殺戮的樂趣,那雖然內心的殺意被法律所約束,但是在法律鞭長莫及的地方就難保戲劇、遊戲中的場景不會被重現出來了。 社會中除了正義的聲浪外,還有許多扭曲的言語、思想在流動著。就如同水中的暗流一般,雖然表面看起來波光粼粼,但是水面下卻有巨大、紛亂的暗流。 如果要改變現狀的話,尊重也不可以只是單單表面做做了事,更要發自心底的做,而且要如同司馬光教導他兒子一般:「汝非徒身當服行,當以訓汝子孫,使知前輩之風俗云。」 不只是我們要彼此要求,也要在生活中、文化裡教導下一代、下下代的子孫這麼行。不然,如同表面功夫般的尊重,只會造成越來越多的不尊重吧! 雖然暗流不可預測,而且力量極大,但是成語不是這麼說: 「眾口鑠金,眾志成城」 嗎?只要眾人響應,而且發自內心的支持著,難道城牆不能抵擋激流嗎?做與不做,只是藉口,若真的願意做,那尊重,就從現在開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