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建立沒有體罰的教育環境

塔普思酷魔力教育網 總監 潘哲君

  台灣於2006年十二月十二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教育基本法修正案,禁止校園內所有體罰,成為全球第109個立法禁止校園體罰的國家。相關法條如下:

教育基本法第八條第二項

  『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造成身心之侵害。』

教育基本法第十五條

  『教師專業自主權及學生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遭受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不當或違法之侵害時,政府應依法令提供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有效及公平救濟之管道。』

  今年是2010年,距離教育基本法修正案通過已經有4個年頭了,但是校園內不當的身體體罰、口頭體罰及惡意貼標籤卻仍常發生。例如北市某國小一名男老師因要制止男童玩「月下偷桃」遊戲,當眾怒摑學生九個巴掌,打得孩子左臉紅腫、心靈受傷,嚇得不敢到學校上課;另一名國小四年級學童,到一家安親班上課,只因一題數學不會寫,就遭補習班主任狂打耳光,導致學童雙頰淤血;北市某國小女教師,當眾罵白姓學童「你的姓真是姓對了,姓白,你白目!」;也有老師跟孩子說:「全班的小孩我都喜歡,就是不喜歡你!許多老師教到「比較頑皮」的孩子就替孩子貼上「野孩子」、「過動兒」的標籤,或直接跟父母說你的孩子「有問題」,有些老師知道台灣禁止體罰,為了逃避刑責,要求學生自己用力掌嘴,更有老師餵食孩子「兒童古柯鹼--利他能」藥物…

  記得我的兒子剛上小一的第五天,他有了生平第一張標籤 ---「大嘴巴先生」,聽到這個名稱我反問孩子有什麼感覺,他說:「心裡很傷心…」,我告訴他你可不可以上課舉手說話,他回我:「媽媽拜託你早一點來接我」,他邊說邊哭,說得我心好酸,孩子說班上還有愛哭鬼小姐、去訓導處罰站先生、壞孩子先生…等等,林林總總的名稱讓我想起以前遇到的澳州幼教老師---Mr. Todd,他帶的班級是混齡式的,然而卻井然有序;我曾經請教他班級經營的密招,他告訴我他對孩子最大的處罰就是Take away their honor, 他會先清楚的給孩子規則,如果孩子犯錯了,就沒辦法當他的小幫手,最後如果不能當班長就是最大的處罰。老師、父母對孩子的體罰在台灣層出不窮、司空見慣,不管是和文化中「不打不成器」與「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的觀念有關,還是大人自己的方法不夠、EQ不好,宣導「兒童人權觀念」實有其時代必要性。

  韓愈在「師說」中提到:「古之學必有師,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既然是「傳道、授業、解惑」在孩子有偏差行為或課業上不了解為何用暴力解決?孩子在被狂打耳光,或揶揄恥笑時我們又傳了什麼道,解了什麼惑?老師的「專業」就在於言教、身教、與不言之教,在深厚的知識內涵外,更應散發老師的人格特質,產生春風化雨的教化功能。體罰學生「是一種以暴制暴的行為」,不僅不符合教育原理,更彰顯了個人的專業不足。校園是學生的學習園地,也是老師的教學場所,如果為了管理團體紀律、或維持成績水準而有體罰不僅會造成師生關係的不和協、也會讓孩子失去最珍貴的學習動機。

  紀伯倫在「先知」的「論孩子」中曾提到:

  你的孩子並不是你的。

  他們是「生命」對他自身的渴慕所生的子女。

  他們經你而生,卻不是你所造生。

  他們與你相伴,但是並不屬於你。

  你可以給他們你的愛,卻非你的思想。

  因為他們擁有自己的思想。

  你只能圈囿他們的身體而非靈魂,

  因為他們的靈魂寓居在明日的住所中,而那是非你所能觀覽的地方,甚至不在你的夢中。

  你是弓,而你的孩子是從弦上射發的生命的箭矢。

  那射手看到了無盡路上的標靶,於是他用神力將你扯滿,讓他的箭急馳遠射。

  你應在射手的掌中感到歡欣;因為他愛飛去的箭矢,也愛靜存於掌中的彎弓。

  奈及利亞有句諺語:「養大一個小孩需要整個村子的協助。」這句話說明了這個國家的人民多麼願意為他們的下一代付出,而且視為是大家的共同責任。我特別注意到「協助」這兩個字,「協助」絕對不是「體罰」,不管體罰是手段或目地,它離教育的初衷永遠是平行而沒有交集的。

  「天賦人權—以民為主、以法為規」的時代來了!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十九條:「締約國應採取一切適當的立法、行政、社會和教育設施,保護兒童在受父母、法定監護人、或其他負責照管兒童的人照料時,不致受到任何形式的身心摧殘、傷害或凌辱,忽視或照料不週,虐待或剝削,包括性侵害」。兒童權利在世界各國多已立法保護,孩子的「生存權」、「教育權」等權利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只是許多台灣公民不清楚而已!在美國,有一個重要的反體罰組織發起一個「不打小孩日」 (Spank Out Day),目的是藉由這天,來打響反體罰的兒童人權觀念!在台灣,有「世界公民總會」發起「2010年世界公民人權高峰會」希望透過更多的覺醒,及行動把「人權」展現出來!希望在台灣的土地上不要再有無辜、被剝奪人權的哭泣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