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新鮮人的尊重

臺南科技大學 陳幸微

  社會新鮮人的尊重      一到了畢業潮就會有著數萬以上的社會新鮮人,而我雖是屬於去年6月的畢業潮,但因所修教育學分需先完成實習分數,所以晚了半年開始尋找工作,但也在今年5月找了一份正職工作,因本身所學屬幼教,這份工作的對象是0~6歲的嬰幼兒,我只告訴自己「不求高薪水、高福利,凡是抱著事事學習的心,去面對工作上的所有事情」;但是新進人員除了面臨新環境、新事務的挑戰與適應外,難道還需承擔壞事主因的源頭嗎? 在工作的經驗中讓我感到不被尊重的事件: 第一、在一天的下午教師請我幫甲幼兒換上新的褲子,而換好褲子後另有事情所以人就離開了教室;在下班之後,接到了園長來電詢問「為什麼甲幼兒的褲子與另一位乙幼兒的褲子都不是幼兒本身的」,而我把事情的經過告知了園長之後,也確定自己沒有疏失的地方,只是沒想到園長一再的覺得是不是我一開始就拿錯褲子給幼兒穿,卻沒有再去詢問另一位教師事情的經過;而隔天當我詢問另外一位助理時才知道,其實兩位幼兒會穿錯褲子的可能,就在教師請全部幼兒去上洗手間時而穿錯的,而那個時間我已不在教室。 第二、事發當時我並不在場,另一位助理在乾淨的備用衣袋中看見一件沾到便便的褲子,而詢問教師時,教師卻回答說「那應該是xx老師放進去的吧!」所說得老師就是我,但對於這件褲子的由來我完全不知情。 由以上事件來說,難道在一個職場中只要有所出錯的部份,都一定出至於新進的員工嗎?自己本身對於在職場付出雖然經驗少之又少,但可以確保自己是以全心全意的態度去面對職場的所有難題,但卻遭受這樣的事情;每一人都會犯錯,犯了錯需要學習的就是「承擔錯誤」,而不是一昧的「推卸責任」,我想這應該就是在職場上的基本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