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體罰事件」來看現今臺灣「兒童人權」發展
台北市銘傳國小課輔教師 呂貞儀
近來,社會新聞常出現學校教師或安親班老師,情緒失控而動手體罰學童的事件,「體罰」一直是近來台灣教育倍受爭議的一個話題,然而隱藏在「體罰」背後真正的社會現象,是否才是真正的癥結所在,實在值得思考,對處於相對弱勢的「兒童」來說,家庭結構所造成的家庭教育、與台灣的初等教育及社會教育,對於兒童的人權又該負起什麼樣的責任?
陪伴、了解、愛的教導與尊重 家庭教育的必需品
「隔代教養」、「外籍家長」、「單親家庭」、「家庭教育外包工程」(安親補習)、「超少子化」等現象,造成了現今家庭教育的轉變與多元,加上現在社會的快速多變更讓許多家長們,對於該如何教導下一代已是無所適從,傳統的家庭教育觀念似乎已不足以教導我們的下一代,更無法用同樣的觀念來讓他們面對未來的環境與生存方式,而家長們之間對於孩童教育觀的不同,更是影響孩子對於自我成長中觀念建構的衝突。
隨著社會對家庭的衝擊,也造成了許多新的家庭教育問題,如「宅小孩」「直升機父母」…等,其中更包含了一直以來都存在的「家庭暴力」問題,「家暴」不僅是肢體暴力,至親之人的言語精神暴力所造成的傷害有時更甚於肢體暴力;在學校課輔的經驗中,我就曾遇過因為自身的工作或生活狀況出現問題的家長,往往因孩子的學習問題而將自身的情緒加諸於打罵的管教方式上,造成了孩子心理上不可抹滅的陰影,甚至出現行為偏差的問題。
在輔導孩子的過程中,上述的家庭教育問題都曾出現在自己接觸到的孩童身上,然而每每觸動我的,卻是透過這些孩子的家庭問題,勾起自己童年的記憶,其實天下所有的孩子要的都一樣,不外乎是陪伴、被了解、在家庭溫暖中快樂的成長,而非用過多的物質來取代親情,或者只是餵養長大而缺乏心靈的交流,更重要的是給予愛的感受和價值觀的正向引導。
社會的快速轉變與刺激即使是我們成人都需要學習適應,兒童的學習適應能力強於成人,但是對於是非對錯好壞的價值觀判斷,卻需要我們成人的引導,兒童在家庭除了應該有免於活在「家庭暴力」恐懼之下的人權,更應該要有被引導正確價值觀的人權,「少子化」的現象,造成了許多孩子在家中因備受寵愛,而缺乏學習尊重與包容他人的機會,也缺乏尊師重道的觀念,結果造成了孩子與同儕間人際相處的不斷爭執,無法接受團體生活的共同約定…等,回歸源頭,一切都該從教導兒童要懂得「尊重」開始,尊重別人就是尊重自己。
學校教育應重視「人權教育」親師、師生、人我相互尊重才是共贏
「人權」就像呼吸一樣重要的事,而在現今台灣的九年一貫國民教育中,雖然「人權教育」被教育部訂定為「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中「六大議題」之ㄧ,然而如同「台北市立教育大學社會暨公共事務學系」的系主任---陳滄海副教授,在聯合國NGO台灣區世界公民總會所舉辦的「2010世界公民人權高峰會」中所發表的論點,「人權教育」在師資培育的高等教育中,卻只是一門兩小時的「選修課」,這是否顯示出了政府的師資培育政策,從源頭便有其可議之處,百年大計的教育制度其相關的配套政策,是否該銜接地更完整,這真是政府部門在其位者該正視與處理的重要議題。
在早期「教師法」中「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裡,便有了對「體罰」與「管教」的探討,隨著時代觀念演進,民間團體的推動下,立法院在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讀通過「教育基本法」修正案,納入「校園零體罰」,然而對「體罰」的定義卻一直遲遲妾身未明,造成基層教師對於管教輔導學童的方式與家長間,往往因觀念處境立場不同,時而發生衝突的事件頻傳。
現在的環境壓力對人人都有著極大的壓迫感,家長的工作壓力、學童的學習壓力、教師的教導責任壓力、學校行政教師間的同儕責任壓力,人我之間尊重感的平衡拿捏越來越重要,然而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人權,並非為了單一個人(兒童)的人權,就可以犧牲侵害他人的人權,反之,並非共同結構性的僵化體制、或為利益共得,就可以名正言順的犧牲別人的人權。
學校是提供犯錯機會的教育場所,但也不應把「教育單位」用當成「一般服務業」的心態來看待,尊師重道的基本尊重是基礎,良好的親師關係也才能助益於教導學童「尊重」的真諦。
傳播媒體應負起正向資訊報導的社會教育道德責任
傳播媒體是一種社會公器,除了傳播資訊的功能,更應負起社會教育的「道德責任」,但在台灣傳媒卻往往淪為為其他作用而服務的特定器具,失去了其「傳播有用資訊媒介體」的本質價值。
現在的媒體、公眾人物,為求名與利,流行著爆料文化,也無論所述是否屬實或正確,或者顧慮是否會對別人造成傷害,一昧的以敢講敢作敢衝,以突顯自己的英雄作風或自居正義,「語不驚人死不休」,在這樣的社會風氣瀰漫下,那麼無法出聲的人們,就該自認倒楣或承受這樣的社會共犯結構?例如不久前的『大溪豆乾』肉毒桿菌事件,等等案例不勝枚舉。媒體報導的文化實應做整體的檢討,從業人員更應拿出自己的良心與良知,「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
另外,各種形式的「色情」與「暴力」因商業利益的充斥市面,更是對兒童的一大傷害,物質觀感的過度刺激,相對的會影響心靈人格的發展,當兒童的辨別是非觀還不臻成熟,卻已接收過多的物質、資訊與承受過於身心負荷的刺激度,這不難說明了,為何現在的「過動兒童」會如此的大量。
成人社會有其責任義務,為我們的下一代導入正向的價值觀,以及保留一個良好的生存環境,對處於相對弱勢也無法為自己發聲的一群,卻也絕對重要的一群,這樣的道德責任是必須也必要的,傳媒對社會國家具有廣泛的影響力,更該是成人社會的表率。
「暴力」是該被譴責的,然而形成暴力風氣的不只是只有任何一方的單面責任,每個人都是台灣社會的一份子,一言一行舉手動作,都是形成風氣的由來,「暴力」不僅止只是身體上的,言語暴力精神暴力其為惡有時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唯有人人心存「尊重」,一個重視人權的社會國家,才能更進一步的重視「兒童人權」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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