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動物的生存權

桃園縣育達高中 劉彥妏

  尊重動物的生存權   桃園縣育達高中/劉彥妏      現在的家庭多多少少都會養些小寵物,小狗、小貓、小魚、小鳥或是天竺鼠,但是當牠們被買回去後,就真的很安全不用擔心餓肚子和天敵嗎?      躺在路邊滿身污漬的野狗,窩在廢墟的野貓…等,很多都是人家玩膩就不要了、有負擔養不起就「放生」。在這個社會,不會有人喜歡牠們在路邊大小便、賴在家門前倒翻垃圾桶、誤上高速公路或平交道,所以就出現所謂「捕狗大隊」,於是被「放生」的貓、狗等,就等於是我們人類間接殺了那些動物。      曾經看過許許多多的新聞報導,捕狗大隊是如何暴力捕抓毫無反抗能力的野狗,也聽過那麼一段對話,甲:「你再不把金魚放回水裡,牠就要死了!」乙:「哦!沒關係啦!我水箱裡還有十幾隻!」,又或許有人覺得貓和烏鴉不是個吉祥的動物,便常常毒害沒人保護的野貓、野鳥;可以想想,要是把上面的對話改成→甲:「你再不把那個人從水裡拉上來,他會溺死的!」乙:「哦!沒關係啦!現在女人莫名其妙就生一堆小孩!」,如果是這樣也只有讓人毛骨悚然的份吧?      我們人類不應該把其他動物看得一文不值,牠們和我們活在同個生活空間,牠們雖不為我們而活,但也不要因為我們而死,我們不要把原本自然的世界變得好像快毀滅似的,我們更應該善待牠們、彌補自己過失,而不是自以為可以主宰萬物,用我們以為「破壞環境美觀」而加罪於牠們,卻完全無視動物也有其生存權!尊重個體生命是每個人應盡的義務,試試與地球上的動物和平相處,或許還可以感覺到牠們對我們似有若無的微笑呢!且讓我們一起來尊重動物的生存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