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政府肩負的使命 人人應有的省悟

巨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劉家龍
  2010年四月一日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區公民總會於台北舉辦了『世界公民人權高峰會』,針對「尊重、法律、稅務、環境」四大面向做了廣泛且熱烈的討論,並獲得全球各元首、領袖、專家的重視與迴響。

  縱觀古今中外人類的歷史,無非就是記錄了人類為求生存發展的過程,百姓的生命財產受到迫害、生存受到威脅引起朝代的更替,人類為求生活環境的改善與舒適造就了科技的日新月異,工業革命改變了生產方式,加快了城市化的進程,人類的生活水平得到大幅改善,享有了富裕的生活,民主制度漸漸確立。。

  經歷了兩次世界大戰,犧牲掉數千萬人的寶貴生命,多少國家民族的百姓平民遭受戰火波及而生靈塗炭,「天賦人權」的普世價值喚醒人們對和平對等的渴望。人權要以和平為根本,和平必須從尊重出發。太極門掌門人暨世界之愛和平總會會長 洪道子博士於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五日的世界之愛和平宣言中說:「我們相信唯有真誠的善心,能觸動人類心靈深處對等的渴望與迴響…………,以行動親身實踐對家庭、人類、國家以及地球生態的尊重與愛護,並期待早日回到沒有悲傷、沒有恐懼、沒有戰爭、沒有痛苦的祥和世界」。這份宣言不僅描繪出人類未來發展的希望並具體指出親身實踐「尊重」與「愛護」是人類唯一的出路。

  人與人之間、種族與種族之間、國家與國家之間唯有對等的尊重才能消弭紛爭化解干戈。尊重必須對等,必須平衡。十幾年前有一位藝人喊出了「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乍聽之下似乎言之有理,一時間許多年輕人奉為圭臬,形成一股我行我素的不良風氣,以自我意識為出發,侵犯了他人的人權與自由而不自知,就是因為缺乏「尊重」與「平衡」的觀念,誤解了自由人權的真義。

  民主制度,主權在民,政府行政亦應本諸人民。「政府是人民的公僕」,本應「以民為本、以法為規」,發揮民胞物與的精神。台灣歷經許多民權鬥士的犧牲奮鬥奠定了基本的民主制度基礎,然而政府卻往往侵害了人民百姓自由與權益,就是因為缺乏人權的觀念。財稅的不公、司法正義不彰,執法人員不依法行政,在近年來許多重大案件中對社會所造成的損失與政府的誠信的傷害,已成為在落實人權的過程中刻不容緩的議題。舉八十七年轟動一時的太極門案件為例,當時侯姓檢察官偵辦此案件的過程,違法濫權搜索、違反偵查不公開..等等經監察院列舉八大缺失行文要求司法院從嚴議處,此案案經高等法院三審無詐欺、無逃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定讞,並對此案遭受冤獄迫害的當事人做出冤獄賠償。政府不但未加深省思深切檢討,時至今日財政部國稅局依舊以當時侯姓檢察官的不實起訴書開立了鉅額稅單與罰鍰要求太極門繳納,政府機關未能依法行政反而各行其「事」,臧害人權之甚無以復加。馬總統曾公開指出「凡是侵害人權,侵害者十之八九都是政府」,可見在推動人權改革的議題上,身為政府機關的各級公務員們肩負著多麼大的使命與責任啊!

  地球孕育萬物生靈,自然界的奧妙與平衡使得生命得以生生不息。人類賴以生存的環境我們必須尊重與愛護,當地球生態環境遭受人類過度破壞失去平衡,萬物生靈的生計也必將遭受威脅。隨著科技發展,工商業快速發達,在人類物質生活提昇,在享有富裕舒適生活的同時,我們的自然環境卻日漸失衡,二氧化碳過度排放造成臭氧層的破洞;森林、山坡地過度濫墾濫伐,水土保持不良,一旦下起大雨往往伴隨著土石流,沖毀家園,不但一輩子的努力付諸一旦連生命也不保。台彎的八八水災、中國大陸及歐洲的雪災、從2010年初的海地到最近的青海省玉樹一連串遍及世界各地的地震、中國內蒙 新疆 甘肅的沙漠化、冰島的火山爆發等等無一不是歷年來最嚴重 規模最大的慘痛教訓。地球生氣了,電影「2012 世界末日預言」的場景不再是電影畫面而已,它活生生的發生在世人面前。萬物生命有其一定的週期,地球也有它的使用期限,沒有了地球就沒有人類,沒有人類的存在哪來人權的必要與需要? 所以講人權,首要是讓我們的子子孫孫得以享有一個青山常在 綠水常流的祥和環境,我們必須省思如何與環境和平相處。

  俗話說「上天有好生之德」又說「天作孽猶可違 自作孽不可活」,唯有人人保持謙卑的態度,尊敬自然、愛護環境、返樸歸真、真誠的反省自身的過錯,多做善事彌補過失,停止排放「惡」氣,讓地球環境得以修生養息,讓自然萬物回歸「正道」,扭轉自然生態嚴重的失衡,才能讓人類永續生存,尋回「天賦人權」的真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