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調查局人員來訪

清隆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特別助裡 劉玉鳳
  99年4月27日上午9點30分,調查局北區組一行4人直衝進總公司,而且擅闖董事長辦公室,質問負責人在否?因為董事長剛好有南部行程未克接見。問明來意後,即請他們到會議室稍坐,以便進一步瞭解詳情。

  起初他們的態度是不甚和善的,好像把公司負責人當做犯人,當出示搜索票時,就是把公司負責人冠為『犯罪嫌疑人』,一直質問他在那兒?何時會返回?國外進口的機台放置何處?…..一串的問題要我們回答。『犯罪!』好重的帽子!四十年來公司從事進出口貿易,陪著台灣經濟成長,一直守法奉公,從不逃漏稅款,何來犯罪之有?

  原來他們是調查海關人員違法貪污案件,而公司由德國進口的機台被列為調查的對象,只是公司進口的機器設備與海關人員的貪污疑有關連而已,為何把公司負責人當成犯罪人?而用不禮貌的態度對待,何況訂貨、進貨作業流程清楚,報關委託報關行處理,公司就付款而已,何來罪過?為何調查局人員就要以對待犯人的態度來面對我們,好像是先認定我們有罪,再讓我們找出相關無罪事證來證明自己無罪!這是一個民主法治國家的台灣司法人員應有的態度嗎?

  此事讓我想起十多年前侯寬仁檢查官違法搜索太極門,冠以多項罪名,並將掌門人等多人收押禁見的事件,讓太極門十多年來飽受磨難,破害人權至極。深深感嘆在民主國家的台灣,雖然行政與立法已落實民主,惟尚有司法尚未民主化,違法濫權事件層出不窮,讓人民身心受創而無力平反者比比皆是。為何經過國家考試挑選出來的社會菁英,一旦進入公職有權力時,對於老百性的態度無法以同理心、設身處地站在對方立場想,以對等的地位去瞭解事情的始末,讓一般大眾在面對有司法人員時,可以更平靜、更安然的態度,締造雙贏的局面,而不是有怨難伸,任由司法人員擺佈。

  在此沉重呼籲全國公僕,本著良心、以民為本、以法為規、尊重人權,方是民主國家的台灣應有之公僕處事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