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橋仔頭糖廠文化資產的看法

橋仔頭文史協會 火花去

關於橋仔頭糖廠文化資產的看法 火花去 台糖公司於數年前因上級要求考慮將非保存區的舊宿合拆除,高雄縣文化資產課會同古蹟審議委員前來實勘,張月英課長對於台糖公司尊重文化資產的態度頗表贊同,林世超委員則仔細地觀察所有的宿舍群,對其表徵的時代建築風貌及其於整體園區的定位有些基礎理解。台糖公司表示奉上級指示辦理,係因為前一陣子新營糖廠閒置空間發生了命案,同時這些空間缺乏管理,怕有些流浪漢及吸毒者藏慝造成治安死角,或者滋生病媒蚊之類…等等值得同情,卻令人難以苟同的理由。 台糖公司長期以來變賣國有土地以補貼本業虧損,轉投資(量販店、加油站、合建案…等)與民爭利尚且營運不善,如今面對重要文化資產屢以無力管理為由,欲除之而後快,不僅違背國營事業應有的責任與風骨,直令人有「飼老鼠咬布袋」之嘆!至於台糖所謂的管理維護方式,更是令人不敢恭維。 台糖公司面對龐大的土地資產,面對環境維護常以除草劑毒化土地,摧毀殆盡,眼不見為淨是台糖公司的一貫手法,麻豆糖廠諸羅樹蛙之所以大量遞減,製糖新高山屏東糖廠之所以受到摧毀,這都是近年發生的慘案,並不是舊聞。但是我們文化資產保存法已經存在二十幾年了!重點是,這樣做了一次摧毀式的業務交代,上述的環境衛生與治安問題並未能獲得解決!將舊宿舍拆了就不會有人來吸毒嗎?如果管理無能是一切保存無力的藉口,那麼要不要將橋仔頭糖廠都敉平呢?或者我們乾脆將地球炸了,反正我們現在對地球暖化好像也無能為力! 文化資產保存是個核心價值課題,活化再利用是次之的手段選擇,我們今日似乎不知反思何以無能為力,卻不擇手段要將價值給摧毀了!社會治安和環境問題沒有必然因果關係,流浪狗和病媒蚊也不是環境的過錯,這些都是人謀不臧的結果,我們居然要掩耳盜鈴般地自欺欺人,為虎作倀成為文化資產殺手的幫凶。 一座沒有甘蔗園的台灣糖業博物館代表什麼樣的階段史觀?一個只有空間遺骸沒有歷史故事的場所憑什麼是文化空間?一群對文化資產價值知識不足的現代人憑什麼毀了未來世代的資產? 幾項基本認知 1. 台糖公司資產是國家的資產,也就是全民的資產;是公共的,不是私有的;台糖公司只是目前的法定代理人,只有管理責任,沒有變賣或破壞的權力。 2. 橋仔頭糖廠最核心的文化資產價值是全區完整性及複合性格,不是獨立空間單元。 3. 守護文化資產是文化主管機關的天職,不是民間團體的義務;社會對文化資產的認知不足是文化資產課的責任,無知且放任即是瀆職。 4. 對於文化資產的經營管理,要堅持價值突破困境,不能妥協讓步坐以待斃。 5. 台灣的文化資產沒有太多的問題,只有太少的問題! 明確價值定位,才能引導工作方向 樹不是不能砍,但要砍雀榕還是尤加利 房子不是不能拆,但是要問拆了之後是什麼? 當我們在討論橋仔頭糖廠何法何從的時候,因為牽涉的單位繁多(內政部營建署、經濟部國營會、高雄捷運局、高雄縣政府、橋頭鄉公所…)與法令龐雜(新市鎮),再加上台糖公司令人氣餒的體制,好像凡事只能修修補補,缺乏整體一致的願景與行動方向,其實近幾年即便台糖公司的體制及土地使用權仍舊無突破性進展,但是如今「台灣糖業博物館」、「橋仔頭糖廠藝術村」「橋仔頭文史協會」已經成為橋仔頭糖廠的代名詞,橋仔頭糖廠走向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的概念基本上是確定的,同時也符合未來的潮流及區域定位。 但是這種願景想像的落差卻造成執行步調的錯亂, 雀榕重要嗎?還是尤加利樹? 如果全區定位是「荒野保存區」那麼雀榕和構樹等原生植物的強勢入侵就該加以維持,如果這是一個「製糖生活園區」,我們就該積極地節制園區內的景觀植物配置,如此尤加利行道樹就顯得相對重要,於是我們應該維持尤加利的生存權優先於原生的雀榕。那麼全區的發展定位可以不重要嗎? 電理髮部和鐵道倉庫給我們什麼啟示? 2004年高雄捷運R22A施工堅持要將電理髮部拆除,若是我們沒有堅持,現在那裡只是一塊無起眼的空地,甚至停不了幾輛車。高雄捷運橋墩下殘破的鐵道倉連如果也被拆除了,2001至2003年的橋仔頭糖廠藝術村和2002年wac國際劇場藝術節喧囂一時的藝術盛會早就煙消雲散,遑論它還象徵著製糖鐵道的歷史記憶。記憶與遺忘,人類對抗暴政的戰爭是記憶與遺忘的戰爭,人類的文明自然也是在點滴累積的戰爭中保存的一絲人文價值,我們才剛始以台灣的主人身份重新整理自己的過去,開始撰寫自己的故事,好像卻又亟於將他摧毀,為什麼? 這裡曾經做過那麼多規劃,為什麼台糖公司可以連一張比例正確的圖都沒有?這裡曾經是台灣最重要的產業工業化基地,為什麼我們可以需要一再辯證它的重要性下那些是比較不重要的?竹門電廠和唐榮磚窰廠都已經是國定古蹟了,橋仔頭糖廠的定位還需要一再討價還價嗎? 幾個思考 1. 我們毀棄過去是為了怎樣的將來? 2. 為什麼怠職的人可以領薪水,而志工卻要付租金? 3. 如果一切只要合法,不需要合情合理,不需要追究社會正義,那台灣為什麼要解除戒嚴令呢? 4. 台糖無能管理空間卻要脅要拆除空間,如果這不叫流氓無賴行為,那麼失業的父母親威脅要變賣子女也不算什麼新聞了。 做個小結 1. 文化資產只有尚嫌不足、研究不夠的問題,沒有範圍太大或無能管理的問題。 2. 文化資產早就該脫離搶救階段,現在應該是談論活化保存與經營管理的時候。 3. 文化資產的趨勢應是擴大範疇,善用文化資本累積在地知識並開創知識經濟。 4. 全世界都在談論創意產業與文化資本,大家都曉得泰國、韓國早在1999年製定文化產業發展法而渡過金融風暴再創經濟榮景,我們在等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