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產創條例看台灣的賦稅制度

昇隆企業社 韓義隆

 從產創條例看台灣的賦稅制度 昇隆企業社 負責人 韓義隆 馬政府上任兩年來,對企業界不斷提出租稅減免優惠,四月十六日三讀通過的「產業創新條例」當中,更將營所稅從25%降到17%,而且,只有大企業享受得到的創新研發抵減優惠照給,再加送和創新一點關係都沒有的中小企業增雇補助。這項條例實施後,估計將讓每年稅收減少三百多億元,國庫負債已超過14兆元,讓國家財務更加雪上加霜! 據財政部公布的資料顯示,五年前台灣最有錢的四十名巨富,有八人一毛稅都不用繳,十七人平均只繳1%的稅。其中有的是運用設立基金會等方式,尋找多方管道來節稅;有些則是享有過去的產創條例中租稅優惠條款,這些人名列台灣富人之列,卻對台灣稅收毫無貢獻,而今產創條例三讀通過,又獨厚企業,短收的賦稅,將由誰來負擔? 根據統計,目前台灣九百萬勞工,負擔全國72%的所得稅,而美國的薪水階級只負擔國家所得稅的56%,歐洲國家甚至不到40%,台灣勞工的負荷明顯高出國際許多。 反之,二○○九年財報已公布的上市櫃企業,最賺錢的十家,賺的錢只繳了9.79%的所得稅,十五家獲利三十億以上的企業,稅率也不到10%。有獲利但沒繳一毛錢稅,甚至有退稅的企業,有五十四家,綜合目前台灣企業繳的營利事業所得稅,僅佔報稅所得1.88%,是四小龍、中、日、美國當中最低的,台灣企業繳的所得稅低得可以。 再以台灣雙薪的受薪階層家庭來看,每年扣除房貸、車貸、健保、勞保、學費家用、牌照稅、燃料稅、房屋稅、地價稅之後,再將所得稅繳一繳,可說是所剩無幾。而一坪三百多萬、總價達七億的「豪宅」,單筆刷卡七千萬的珠寶消費,都成為近日的新聞焦點,有錢人對於財富與奢侈品的追求,已到了無限上綱、無所掩飾的地步。兩相對照下,說明了一件事,台灣貧富差距越來越大。 有錢不是罪惡,社會貧富差距拉大也非台灣獨有的問題。不過,台灣曾以「均富」成就而被讚譽為經濟奇蹟,近年來的財富分配問題卻惡化快速,嚴重程度已在日、韓等國之上了。台灣的稅制,問題不在稅率,而是在於不公平。台灣的勞工、受薪階級所得,遠比不上企業,卻完全跑不掉所得稅的義務,因此要負擔大多數的國家稅收,稅金佔收入比例很高;而企業有太多租稅優惠,富人賺很多,造成很多人的巨額財富不必繳稅,稅金佔收入的比例很低,在稅賦的比例上,明顯不公! 然而現在政府為了提升國際競爭力,為了減稅救經濟,企業賦稅還要再減,可見政府只圖利企業和有錢人,對窮人和中產階級,卻完不照顧,在在看出租稅不義的事實,難怪有人批台灣成了「不義之島」。 納稅是人民的義務,但稅務的課徵是否合法、合理、公平,與人民財產權息息相關。財政部長李述德先生曾表示,課稅要達到「人民繳稅心甘情願、政府課稅心安理得」,但事實上企業「稅」的不公平,政府能夠「稅」得安心嗎?筆者認為,身為領導人要懂得「以人為本」的哲學,政府稅制應符合公平、正義原則;若凡事只為少數人設想,而忽略了多數人,那就辜負人民的一番付託了。因此筆者呼籲政府,賦稅政策要站在全民每個階層的角度,做合理的稅賦改革,才能造福成千上百萬的人民。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