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徵證所稅,符合稅賦制度公平性

元富證券襄理 章嘉淇

   民國78年當時財政部長郭婉容考量租稅公平性,無預警宣布開徵證券交易所得稅造成股市無量下跌19天的事件,過了近20年雖然重新提出討論,依舊是雷聲大雨點小的草草收場。我在一家上市的證券公司工作,當然也了解復徵證所稅對公司經紀業務衝擊的影響。但是,我認為復徵證交稅對一般普羅大眾的我們-散戶是不會有太大影響的,有影響的應該是那些所謂的炒作大戶或外資法人客戶;而我也同樣相信對於外資法人繳多或繳少稅不是外資首要考量的問題,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前景能不能吸引外資進入、能不能讓想賺錢的外資有錢賺才是主因。

以下是個人觀察開徵證所稅的利弊:
> 對政府來說:
1. 可以增加稅收,符合稅賦制度公平性
2. 防止大戶用人頭炒作股票、金流往來容易追查
3. 可以匡正股市秩序,抑止過度投機行為
> 對人民來說:
1. 稅制符合社會公平原則
2. 從股市賺越多錢的人繳多點稅,虧錢當然就不用繳稅(所以為何說對一般散戶比較沒影響,因為大部分的散戶都沒賺到錢)
3. 用人頭戶炒作股票情況勢必減少,但也勢必影響投資人信心
> 對證券經紀商來說:
1. 短期經紀業務收入減少、交易量減少,影響公司獲利
2. 短期營業員接單量減少,影響獎金收入
  
  從另一方面來看,個人綜所稅是直接影響個人收入的一種稅賦。目前我國的綜所稅率最高級距高達40%,也就是說我國的國民每賺了100元就要繳交40元給政府,個人每100分的努力只能有60分的回報。在目前社會福利尚未建全及退休金制度欠缺的基礎下,人民在稅賦的負擔算是很沈重。再對照上述的證所稅免稅的現狀,更顯得稅賦制度上的不公平。這樣的稅制下,努力工作的人要付出40%的成果給政府,有資本利得的人卻完全免稅,會降低國民努力工作的意願,長期來說更會使得經濟的成長更為緩慢。

  從國際的競爭上來看,優秀的人才會因不想負擔高稅率而自然流向稅率較低的國家,如香港或新加坡等,這也會造成國家的競爭力低落。綜合以上個人的看法,我覺得應該復徵證所稅同時降低綜所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