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體障礙失業勞工的心聲

失業勞工 徐火焱

肢體障礙失業勞工的心聲 失業勞工 徐火焱   我是一個長期失業的勞工,平時工作時任勞任怨,公司分派給我的工作我都會盡力完成,原本進入這家500大企業之ㄧ的工廠時,薪水是3萬多元,後因為景氣不好,薪水被調整到剩下2萬多元,工作量不減之外反而增加,因為有些同事太累做不住就辭職了,但是公司也沒有再補人,自然而然的工作量就加在我們這些在職的勞工了,雖然心裡很不滿也只能無奈,就在97年底時公司終於經營不下去,不得已關廠要人員遷到另一個市鎮的工廠,我們多數人因為覺得太遠,而且薪資與上下班所要花費的路程油費入不敷出,因此大多數同事都不願意過去,要求公司給資遣費,而公司只站在自己的立場,用遷廠但保證不裁員保留所有人數為理由,堅持不發資遣費,完全沒有尊重我們這些辛苦的勞工,最後雖然到縣政府勞工處,經由多方的協調後,也耗費大家將近3個月的時間而得到了資遣費,也在此時我無奈的成了中年失業的勞工。   我希望勞工處能多關心勞工的權利與福利,因為,我不希望自己的例子再發生到其他的勞工身上,我在88年底時因公受傷,從此領了肢障手冊,在我停薪留職調養身心的3年當中,我除了領勞保局因給付的傷殘給付外,公司只給我領了半年的基本薪資,後來的生活我只能靠自己自給自足來養妻子與兩個兒子,我想表達的是,許多大企業家都沒有真的按照勞基法在走,而且都是知法玩法,身為辛苦勞工的我們根本不懂法,而且公司成立的工會人員大多數站在資方那邊,我們這些勞工只能默默承受,希望勞工局能多監督公司與企業,是否有真的按照勞基法在走,以保障我們勞工的權利與福利,勞基法的成立,原本是為了保障勞工與雇主雙方的合諧,可是,不懂勞基法的勞工只能任公司知法玩法的玩弄,最後倒楣的都是勞工,所以,懇請勞工局能真正站在勞工的立場去為勞工設想,保證勞工真正的權利與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