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的權利

國立台北商業技術學院講師 許瑞娟

  現在的社會,人人都高喊捍衛人權,但是喊的震天價響的人,真的知道人權的真義為何?抑或只是用自己的眼光,追求自己認可之狹義的「人權」。

  某些縣市首長到大陸推廣銷售台灣水果,就讚他體恤民意,勇於為人民謀生路;但是到大陸推銷台灣太陽餅的首長就被說成是出賣台灣。同樣的作為卻有兩種評價,這樣公平嗎?

  當我們不能公平的看待事件時,許多判斷注定就無法客觀。討論人民集會遊行自由的同時,是否也應尊重其他用路人的自由。討論廢除死刑議題時,是否應兼顧被害者及被害者家屬的權益,以及保障其他一般社會大眾免於恐懼的基本人權。

  視野擴大到我們所居住的地球亦然。當我們不能公平的對待自然環境,那麼大自然理所當然也會反撲。因此,我們應培養自己平等對待一切的態度,處事公平、待人平等,並且與大自然和平共存。

山不在高,有水土保持則青。
水不在深,有生態資源則瑩。
斯是地球,汝爾同親。
颱風掃樹段,豪雨臨路盡。
談笑應具謙卑感,往來不缺公德心。
可以做公益,去踏青。
無土崩之亂耳,無路霸之勞形。
身福爾摩沙地,賞香格里拉景。
小女子云:「尊重生命,尊敬環境,何易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