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正義->熱血

立奇精品屋 梓賢

  我十四歲,對我來說呢!書,是我一輩子最討厭的體罰;批評,是我最痛恨的噪音。只想做我自己想做的事,除了玩,我不喜歡任何事情,二十四小時,根本不夠我玩,得過且過對我來說像知心一樣,每天正在燃燒的生命中,它是一直陪伴我走下來的朋友,不能沒有它和我無所事事,因為我就是喜歡這樣。

  國中三年,一年級我是一個白目的小子,或許心中,有著虛無的抱負,但是狗掀門簾子,全憑一張嘴。二年級,我離開了本來的軌道,開始漫無目的的生活,喜歡結交酒肉朋友,喜歡被拍馬屁,喜歡當第一,我要,爛第一!三年級,要基測了,該努力了嗎?算了吧!順其自然。

  好像到了十五歲時,我知道該怎麼做了,好像在我腦海中已經有一道曙光,引導我離開這片黑暗,大概有半年的時間吧!我堅持著自己的步伐,不願改變航道,我畏懼它,我不知道他會帶我去哪。升上高中前的暑假,我疑惑了,在一片的黑暗中,我看到的光芒,愈來愈顯眼,甚至我聽到他對我說話了:「你是個有用的人,潛力無窮,沒有必要落魄的在黑暗中行屍走肉,跟著光走吧!路很遠,但是,你能改變。」,沒錯,我是可以當個有用的人,不!我一定是有用的人。一轉眼的暑假,我改變了念頭,面子是成功的阻礙、野蠻是思考的敵人,想要讓自己比別人強,就必須放下尊嚴去學習來不及的道理,觀察所謂好人好事代表是如何運用智慧戰勝蠻橫的野獸,想,我要閉上嘴、收起怒火,努力的想,做!

  高中的第一個暑假,我看到了很多我的過去,也看到了很多超乎我能力的目標,子曰:「擇其善者而從之,不善者而改之。」,努力了半年,我能和顏悅色對待譏諷、嘲笑,我能以微笑接待批評,我能用我的智慧和努力證明,我能讀書,玩音樂不是空想,是學,打好球不是學,是練。正義在過去,它和我是兩條平行線,現在我知道,什麼是我該去管,什麼是我要冷靜。

  終於,現在我走在光明的到道上,沒有黑暗,只有光芒,耀眼的光芒,從我身上發出的光芒,和太陽照耀大地的光芒,我是有用的人。這次段考,我第十名,學程排名第四十一名,我還會進步,我要進步;我彈了一手鋼琴,我會彈了,我要彈更好;我常早起打籃球,我努力和別人學,我打的不錯,我要更加勤快的練習;我和大家相處很融洽,大家喜歡我,不是怕我。

  講起過去時,我總是大方的和大家說,我以前多麼不懂事,因為這能讓大家知道我的改變,也警惕我自己,要持續的努力,才能更耀眼。我有著很強的自尊心,但是我能放下尊嚴去學習,我喜歡學習,因為充實我自己。我快十六歲了,書,好像是我每天不可或缺的休閒;批評,是我偶爾能聽見的美妙音樂。二十四小時不夠我學習,國父孫文曾說:「欲求文名之幸福,不得不經文明之痛苦。」,那段時間我像是進入人生的裂縫一樣,進不可,退不是,迷迷濛濛的遵循心中的正義、正確,走了過來,現在或許還沒革命成功,但是我清清楚楚的走在正確的路上,最光明的路。毫無疑問的邁向成功的路,現在我不需要執疑自己的正確與否,因為我聽到我心中的歡喜了:「對了!我會是成功的人,繼續,加油!」,我只需要開開心心做我每天該做、想做的事,因為他正確,因為我喜歡,只需要憑著一股熱血,向前衝,即使跌倒,也不會傷心,或許會掉淚,但是沒有足夠的眼淚,是換不來繼續向前的動力的,不能熄滅的還是熱血,靠這永不吹滅的火燄,才能闖過所有的阻礙,才能快樂、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