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

美天美早餐店 黃瑞根

尊重 一個健全的國家,最基本的要求在於,政府與人民之間的相互尊重,如此便能避免分爭,互相督處,互相協調,而目前人人口中的民主國家—台灣,卻很難發現這一基本素養,大事有政府對人民課稅的不公,公共建設的不健全,以及腐敗貪污等等,小事有開罰的標準不一,公務人員辦事效率,以及不影響自身則能推就推的辦事態度。 “政府”,並不是國家的主人,而是人民的公僕,政府該做的不是打壓,欺負人民,應該是要體恤,尊重人民,曾經看過一則新聞,訴說政府課稅不依照規定,未確定金額的正確性,就兀自的發出課稅單,若人民不知其中問題就只能乖乖繳稅,較細心的人民發現則是提出抗議,要求重新調查,但政府的回應只是將金額微微縮減,然後再一次寄回給人民,如此再三的反覆,人民越沒有能力與時間跟政府周旋,最後卻還是得繳交部正確的稅金給政府,如果政府若不改變,那人們的權益該由誰來保護,這將是台灣目前的嚴重弊垢之一。 每天打開新聞報導的不是許多悲劇的發生,就是一些政府施政不當,警察濫權,諸如此事接連不斷,似乎表現出台灣內部的不安定,一位常來台灣的日本朋友,曾經對我說,”為什麼台灣的立法委員常常在電視前面打架?”,碰到這問題只能微笑帶過,調侃這是不打不相識,但實際上影射的是台灣少數的政府官員缺乏民主素養以及尊重,若人與人能先互相尊重,政府必定也能愛護人民,替人民著想,但”尊重”該如何培養又是一個艱難的課題。 其實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每個人如果都有這種觀念,可以避免許多的糾紛,像是課稅不公,民間紛爭,刑事案件,基本的起源都來自於不懂得體恤他人,尊重人心,台灣目前要加強的地方不只是在抓政治黑金,修改法律更應該注重人民的教育,學生的全人培養,若每個人民都能有高素養,互相尊重的觀念,即使法律有少許漏洞,人們也能自我約束,國家更能減少因犯案處理的資源,更為人民的生活品質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