犧牲小我,照顧小我

淡江大學水資源及環境工程學系 康世芳

「犧牲小我,照顧小我」 康世芳 淡江大學水資源及環境工程學系教授   「上善若水利萬物」,水、空氣、陽光與土地維繫萬物生生不息之四大要素。雨水降落土地,經由土壤涵養水源、逕流至川海,構成水資源水文循環。為涵養水資源水量與保護水質,則集水區內土地利用與管理須重視水土保育。近年來,極端氣候之降雨,2004年8月艾莉颱風侵襲石門水庫集水區,大量土石泥砂流入石門水庫,造成高濁度原水,致淨水場無法處理,且長達約三週未能正常供應自來水。相對地,位在台北都會區之居民則幸免於颱風高濁度原水之苦,此乃因台北都會自來水水源集水區,即新店溪上游之集水區劃定台北水源特定區。   隨台北水源特定區劃定,則管制(限制)特定區內鄉、村之土地利用與社經發展,影響特定區內居民之權益。尤其,政府定案興建翡翠水庫時,集水區有些居民的土地為蓄水淹沒區,有些居民舉家則協議遷離他們的故鄉土地,有些居民停止養豬。集水區內上、中游居民之犧牲,才能使下游都會區居民享受量足質優之水源。政府為估算補償養豬戶停止養豬之損失,當時(約30年前)國立大學碩士畢業且國家高等考試及格之我的同學,分發至台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委員會擔任基層公務人員,每天騎機車巡視面積717平方公里(台北市行政面積約300平方公里)廣大的特定區,尋找養豬戶並計算大豬與小豬數量,據以估算編列收購預算,如今回想當時高學歷高考及格,執行的工作很無趣,但對水資源水質保護,確是「小事立大功」。今日台北都會區民眾要知道「飲水思源」或「吃水果拜樹頭」,由衷感謝集水區上、中游居民與過去貢獻集水區管理前輩先進之努力。集水區居民「犧牲小我,成全大我」,都會區居民要「集合大我,照顧小我」,落實「受益者付費、受限者得償」原則,透過檢討並立法確保集水區居民合理合宜的權益。最後,唯有集水區上、中、下游居民以伙伴關係,攜手參與關心水資源水質與水量保護,才能兼顧水資源保育與集水區居民權益之雙贏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