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的使用限制

國立聯合大學能源與資源學系助理教授 陳律言
  再生能源一向被視為取之不盡,用之不竭,但世界上真的有這麼讓人稱心如意的事嗎?答案是否定的。即使作為再生能源來源的自然界能量流動規模遠大於人類所使用能源的流動量,但是要將自然界的能量流動轉換為人類習用且可用的能量型式(例如電力),並不是憑空可以完成的。再生能源轉換設施(如太陽光電系統、風力發電系統等)可讓人類將自然界能源資源轉換為人類習用能源型式,但這些轉換設施的規劃、設計、建造,乃至於最終的退役,都需要人類投入人力、物力,並且需要時間來達成。

  取得人類建置再生能源轉換設施時所用的人力、物力及時間,並不適合簡化為為憑著對環境的熱愛,將人類所能掌控資源重新配置的問題。首先,人類只能在既有的科技及管理水準之下,盡可能地以較短的時間來完成特定量的再生能源轉換設施,並不能藉由投入更多資源來縮短所耗用的時間。其次,人類必須使用適宜之物質作為再生能源轉換設施之原料,但這些物質在地球上的存量有其上限,而其在使用於再生能源轉換設施後,多半隨其廢棄而耗散於環境中且難以回收。已有國外相關研究初步評估,銀原子將是爾後生產太陽光電系統時將首先消耗殆盡的物質。

有鑑於此,吾人在看待再生能源的發展時,實不宜無保留地將其視為人類能源取得方式之最終解答,而應正視前述之時間與自然資源限制,以審慎的定量計畫取代盲目的資源投入,如此方能逐漸穩健地取得人類永續發展所需之能源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