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人權的看法

餐飲業 廚師 周銓錦

  當我們攤開報紙或打開電視時,是否常常看到這樣的報導,有位無知少女被騙失身,不懂的防護措施及求救方法,結果懷孕了,又因不負責任,決定墮胎。

  大家想想,如果你是那個未出世的胎兒,他的人權何在?誰能替他說話,他有想活下去的權利;又有另外一則報導,有一對夫妻或是單親的家庭,因為婚姻不美滿,家庭失和或經商失敗,債台高築,無力生存,結果攜家帶眷燒炭自殺,試想他的家人人權何在?一個人的不如意要家人一起陪葬,他們家人的人權在哪裡?又有更不堪的報導-子女為了爭奪家產,砍殺兄弟姐妹,更有弒殺雙親奪產。

  這種種都是不尊重人權的作法,雖然最後會得到法律的制裁,但都太晚了,我覺得最根本就是要人人尊重自己,尊重別人,以「愛心」為出發點,對人、對事都要對得起「良知」才不會做出遺憾終身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