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珍惜與尊重

大灣法律事務所律師助理 王友珩

  近日國內一件最高法院判決造成了社會轟動,案件中女子須付前夫 200 萬元精神損害賠償。這名醫生娘竟能在結婚數年間連續發生三次外遇,且 不僅墮胎兩次,甚至連獨生子也不是 醫生前 夫的骨肉,而是外遇對象的孩子。不禁令人驚嘆難道現代人在面對時代變遷的同時,連 婚姻的價值觀也隨之改變 ?

  沒想到過沒幾天,國內又發生了一宗 震驚各界的 殺 親血案,兇嫌殺害父母後,又企圖殺害妻子與子女。這個社會到底是怎麼了?為什麼人們會變得如此的冷血呢?

  在踏入法律行業之前,很難理解為何台灣的離婚率會逐年升高,甚至到了 2008 年竟高居亞洲之冠。轉行改當律師助理後,接觸到一些棘手的家事案件,例如離婚或妨害家庭,在這些案件當中,似乎可以見到端倪。

  據我的觀察,現代很多訴請離婚案已不再是因為家庭暴力,而是因為 女性經濟獨立 性愈來愈強, 對於婚姻依賴程度也逐漸降低,面對不開心的婚姻生活就會勇於出走 。至於妨害家庭,有些時候其中一方惡意隱瞞已婚事實,等到論及婚嫁時另 一方才發現原來自己是個不知情的第三者,此時還得吃上官司。這對元配及第三者是情何以堪?

  自 2008 年 5 月 23 日起,我國的結婚制度從儀式改採登記制。理論上,新的制度就是要 民眾可藉由檢視當事人身分證配偶欄方式,辨別當事人婚姻狀況,應可降低重婚案件發生,也讓婚姻 制度 更有 保障 。但實際上,新制度除了對婚姻更有保障之外,有沒有可能衍生出更多的問題呢?因為登記容易,一衝動即可登記結婚,不需公開儀式,也因為少了當初籌備婚禮的辛苦,事後遇到一些婚姻上的問題時就不會懂得要珍惜。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一段感情得來不易,雙方都需要彼此尊重及 珍惜,也才能減少社會問題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