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媒體與尊重

臺南縣私立港明高中學生 謝函學
  我目前的身分是一位學生,除了讀書以外,當然也會透過電視、網路等各種傳播媒體,來了解目前身邊、台灣社會、世界各地所有時事。雖然我只是一位高中生,不敢說學識淵博,以下是我對最近所看到一些現象的感想與看法。

  若把我這個世代的成長時間和電腦網路在台灣開始普級化的時間點來看,可以說是一條有著共同起點的平行線。我記得在我還很小的時侯,最早是看到我媽媽在使用5.25吋的磁碟片,並搭配著黑白螢幕的超大電腦。轉眼間科技的進步如煙火般進步到3.5磁片、彩色螢幕並搭配著圖形界面等。然而真正使資訊大量且迅速流通的其實是網際網路(World Wide Web)。這些發展正巧也大大地影響著70~80年次的成長過程,而現在這一群年輕人,正是現在20~30歲的年輕族群們,當然我也不例外。前陣子日本開始流行一種稱為「宅男」「宅女」的名詞,這即凸顯了網路的發達,已經開始出現不良的影響。乍看好像祇是窩在家中上網、打電玩不出門,但我認為事情其實更嚴重。由教育部92年公佈的一份資料顯示大學生的主要休閒活動以「看電視及聽音樂」所佔比率最高而「上網(含電玩)」高居第二。ㄧ本書名為「Generation Me」(中譯︰Me世代),書中即說明了我們這個世代是以自我為中心的世代。特別是近年來許多可以擁有自己的空間,任意發表自己主張,表現自我特色的網站,如「無名小站、Facebook、YouTube等」。當中開始出現許多「人」的問題。科技本身沒有問題,問題是來自於我們如何使用它。

  最近就有許多新聞,報導某某人的無名相簿遭人惡意破解,當中許多私密資料在網路流傳。我想網路安全是沒有絕對安全的,這是個不爭的事實,但惡意破解別人加保密的資料,即是對於別人「人權的踐踏」。雖然資料加密的技術日益進步,也有網路警察的設立,但是對於他人「人權」的尊重則是必須出自於我們內心,唯有如此這種事件才不會再度上演。

  近年來相機、手機,攝影功能的進步是有目共睹。特別在發生車禍事故發生時,可以記錄下當時的情況,這對當事人的「人權」可說是最好的保障。但若用錯地方就會像今年4/12所發生的一件新聞。一對情侶在公車上演親密舉動,被人拍下並放到網路上讓眾人瀏覽。雖然這對情侶在公眾場合如此,可能不妥,但我認為惡意拍攝並放到網路的人,即是對他人人權的侵犯,應受到譴責,但媒體卻以此做文章的播報態度,和放到網路上的人又有何兩樣呢?這原本只是日常小事,看見他人做了不雅的舉動,我們可以提醒他人,但若以此做文章,這樣的社會又怎會有「愛與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