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廢除死刑的看法

東南科技大學學生 蔡哲維

  廢除死刑是國家重要的刑事政策之一,應使每一國民廣泛討論形成共識方可行之。依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的論述﹕1、如果人不應該殺人,為何我們同意國家殺人,死刑,也無法嚇阻凶手,否則,殺人案件不是早就絕跡了嗎﹖2、死刑不是解決犯罪問題的萬靈丹,從2000年政府提出逐步廢除死刑政策到2006年停止執行以來,臺灣犯罪率並未上升,反而有下降的趨勢。3、冤案不能避免,死刑不能回復,雖然臺灣沒有像美國一樣有直接的研究數字,但卻有大部份民眾認為法院判處死刑有判錯的可能性,任何一個司法體系都不能夠確認司法百分之百不出錯,但死刑一旦執刑,就沒有辦法回復。4、犯罪被害人的保護與廢除死刑同等重要。5、廢除死刑是國際人權不可逆的趨勢。馬總統於2009年五月簽署了兩公約的批准書。6、廢除死刑已是民意趨向。7、應全面停止執行死刑。

  如果廢除死刑,除了會讓社會治安更混亂之外,更會造成一個錯誤觀念﹕

不管怎麼犯罪,犯再大的罪型,都不會被判死刑,只要關個十年假釋出獄,又是一條好漢,如果再犯案一樣只坐牢,還可以吃免錢的牢飯,並不會被判死刑,這樣社會反而更亂,所以要駁斥一種說法:不廢死刑社會更加混亂。2、大多數的人認為死刑犯的人也要人權,死刑犯都可以隨便奪走別人的生命,把被害者凌虐後再殺掉,這種不仁道的做法,為何還替他們說情和爭取人權難道他們真的後悔了嗎﹖3、執行死刑會使死刑犯的家人傷心,試問﹕被害者家人失去了親人會不會難過。4、人權團體為何只替死刑犯爭人權,為何不替被害者及家屬爭人權,有何公理﹖

  但就我自己的觀點來說,我覺得人人平等沒錯!但是你已經侵犯到別人的自由以及權利了!每個人都有犯錯的時候,所以在這世上我們大家才能訂這「法律」來規範大家的行為!有人說死刑太重?那當你殺人前是否顧慮到之後的代價了,每個人都是父母辛苦生出來,培養長大,教育成人!你殺了他就該一命賠一命。

  拿白小姐的故事來說,懷胎十月辛苦生下的女兒就這樣被綁架,斷指,殺害,哪個做父母親的..可以忍受這樣的事情,最後歹徒也是被執法了!事情就該這樣落幕嗎?說真的.殺人之後才被槍決是很好了!被他殺的人生前是受如此多的苦!他只是抓到後先關再判死刑槍決的。

  在明朝時期,這種人通常都是被掛在衙門前活生生的被剝皮!或者是挖洞埋起來只剩頭部,之後灌水銀進去讓你奇癢無比再從自己的「皮」裡跳出來!這些都是古代的處罰方法!換作是你,你會怕嗎?對!這些方法有一定的嚇阻效果,那死刑如果廢除了?這世界還有人權嗎?殺人只要被關!還有三餐可以吃..那這世界的後果會如何呢?

  目前台灣都還有死刑,但是犯罪率依然這麼高!那如果廢除了!犯罪率是否會倍數增加呢?那台灣的競爭力是否越來越小…. 所以我希望不要廢除死刑,這樣生命才能有法律的保障,才能真正的「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