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斗小民的罪與罰

盛達電業(股)公司NPI副理 劉淑瑜

  上一週才看了「世界公民人權高峰會」中,有學者提到政府對於「逾繳稅金」加收「滯納金」,其換算年利率居然逾100%,嚴重違反「重利罪」一事,這二天的新聞提到政府欲將當舖的利率由現行的48%調降至36%。

  政府是站在人民立場,希望在這不景氣時,人民真淪落到需要典當物品才能暫過難關,也能不受這重利的壓迫而更難度日,政府的美意一定是會遭受業者的強烈反彈,就典當業者的高利率來談政府訂定的「重利罪」,真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現又值每年五月人民報綜合所得稅時,依學者提醒的逾期滯納金逾100%,我們這些升斗小民掙錢已不易,哪敢和自己的荷包過不去,雖沒早早地報了稅,就是大排長龍也要趕在最後一天的截止日去報了稅,否則高利率的「滯納金」就等著你。

  反觀前不久,政府才將欠稅大戶公諸於世,諸不論被公佈的欠稅大戶是否真逃漏稅,但就社論上有人提到,政府之所以不在欠稅的第一時間即公佈名單,是擔心這些企業會因此而被銀行"抽銀根"、凍結資金來源,不只影響企業的永續經營,也影響該企業員工的就業權及可能造成更高的失業率...等理由。而就是這些袒護的理由,使得真欠稅的大戶有恃無恐,還是門戶大開的營業,卻就是不繳稅,政府也無耐似的?

  看在我們這些升斗小民真是情何以堪,要多少小民的稅才抵得上大戶的天價欠稅,小民如我,不敢與政府對立,至少也希望政府自己立的法能守法,「滯納金」的處罰已是明顯的重利罪,為何監察機關不為人民把關,找出行政機關的缺失,還給人民一個真正公平的權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