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基本人權建立與空間轉型

以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為例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工程師 柯一青

摘要

  松德院區前身為臺北市立療養院,為臺北市唯一公立精神科專科教學醫院(Psychiatric Center),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成立後,更名為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長期以來被稱為”松山瘋病院”,這裡沒有綜合醫院的人潮,院區大門除排班的計程車運匠外,鮮少有人願意在此逗留,造成空間的冷漠。而這種問題隨著區域治理(Regional Governance)結盟模式市立療養院轉變為聯合醫院松德院區後,並未有任何改變。

  精神病患在許多媒體的渲染下,成為恐怖及厭惡的象徵,精神病患多以藥物作為主要的治療方式,並無太多的溝通與了解,限制其大部分的基本權利。而心理治療為實際上必須重視的一環,應先尊重患者的基本人權,透過心理治療或心理諮商拉近醫者與病患的距離,以擺脫約束帶來令人恐懼的瘋人院污名及感受。

關鍵字: 區域治理、心理治療

一、 市立療養院出現前象山地區自然景觀

  臺北市松山之舊名為錫口,其名在平埔族人的意思中是指「河流彎曲之處」,而河流指的就是現在的基隆河。此社漢譯社名為麻里錫口社等。清乾隆初年漢人入墾,形成一漢人聚落,是為錫口庄,1757年錫口庄之慈祐宮落成,因該庄緊臨基隆河畔,故形成街肆(今饒河街),故陳培桂於淡水廳志中有時將其稱為錫口街又稱為錫口庄,道光年間,艋舺(萬華)和噶瑪蘭(宜蘭)、雞籠(基隆)之間的往返,錫口是必經之地,而噶瑪蘭(宜蘭)、雞籠(基隆)的商品貨物,更需要從這裡轉運到臺北城裡,或順著基隆河到達淡水港口,轉運到大陸銷售,錫口因而漸漸掘起,在同治年間達到顛峰。至於當時錫口的興盛,則可由其「小蘇州」的稱號得知(羅墀璜,2009)。過去繁華的景象,如今只剩下一個「渡船巷」加以說明當時的情景。西元一九二○年日本政府對臺灣實施地方制度改革之前,一直被稱作「錫口街」,之後才改稱為「松山」,屬於七星郡松山庄,戰後方將其併入臺北市。在交通不便的年代,河川港口造就市集是臺灣普遍的現象,錫口的興起就像艋舺和大稻埕一樣,是因為緊鄰基隆河所帶來的便利水運,交通方便。

  而松德院區(市立療養院)就位於原松山區邊陲的象山內,象山是四獸山較矮的一座山,原是一座低海拔原始闊葉林,很早就出現人為開發,現今山上仍留下的相思林就是當時整座山人工造林後遺留下的植株。隨著松山人在山下的經濟活動改變為運動休閒,迄今,象山自然萌發的天然林,又已逐漸復原並取代人工相思林,更在信義區崛起後成為自然森林公園。松德院區位於象山內,除與高壓電塔相鄰更與寧波公墓為鄰,1967年草創時期(臺北市立精神病養護所)是一棟十分簡陋的兩層樓房,由社會局管轄,因所長一直懸缺空間荒置無法啟用。當時養護所的所在是不折不扣的荒郊野外,聯外道路汽車根本無法通行,且必須穿越令人提心吊膽的軍用靶場與水田,荒廢多年後金屬物件幾乎全被偷走,牆壁還被滾下的大石砸出一個大洞,相較於市中心的各公立醫院,實為難以想像的另一世界(葉英堃,2009),1969年就在沒水沒電、交通不便及積水、土石、流彈及毒蛇環伺下成立了臺北市立療養院,原本市府建議放棄位於象山中的荒廢院區,直接接收位於虎林街的省立療養院重新發展,當時的葉英堃院長為了建立全新的形象堅持在荒蕪的處女地開墾,但在封閉的年代,療養院精神療養院確實仍被排擠,”松山瘋病院”跟後續成立的”煙毒勒戒所”給人難以接近的感覺,雖建築物後因擴建改善了空間品質,山坡地水土保持也改善了,卻改變不了沉重的烙印與形象。戰後,國民政府取代日本殖民者的地位,起初仍延續日據時代人民與政府的關係,並未觸動或改變整體的臺灣社經結構 ,在臺灣普遍農業社會為主的社會結構中,民眾仍有許多禁忌與習慣,精神病患與囚犯都屬於需強制處理的群體,加上墳墓與電塔的環境,與裝滿鐵窗的建築物,讓這裡漸成為一冷漠的空間型態,不如一般綜合醫院看到的親情流露,當時的病人鮮少有人探望,成為被人遺忘的空間,在此情形下病患的人權當然無法受到重視,雖後來整合為臺北市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卻難以改變空間給人的感覺。

二、 市立療養院、煙毒勒戒所及聯合醫院松德院區的出現

  療養院也就是精神病院,世界第一座精神病院建於伊斯蘭黃金時期的八世紀位於巴格達,當時精神病人被當作惡魔附身,發生了許多屠殺的事件,宗教領袖及其他人企圖為之驅魔,他們會用盡各種殘忍的方式來為病人治病,有則將病人放火燒,或用棍棒打,甚至將病人頭部開洞,企圖放出污氣,當然這種辦法並無實際的療效,最後只好上鐵鍊,將病人關在冰冷的角落,病人並沒有任何自主的權利。在臺灣的精神病患者更是99%在向精神科問診前先求助神明接受民俗療法,1934年以前多是民間機構來收容,最早的是1922年萬華民居式的仁濟院及1929年家庭式的愛愛寮,至於私人的第一家醫院,為1929年的私立養浩堂,第一家公立的精神醫療機構為1934年成立的總督府立養神院,戰後1952年私立臺中救濟院附設精神病療養所,1955年臺北仁濟院附設精神病療養院,1957年退輔會玉里榮民醫院成立,1958年臺中靜和醫院成立,1966成立省立玉里養護所(陳金哲,2006),1969年4月15日臺北市立療養院成立,1973年將屬於特別保護區的14甲山坡地變更為醫院用地,開啟了市療硬體的空間建設,2004年市立醫療院所補助款大幅刪減後,市立醫院經營更加困難(張珩,2004),2005年1月1日因臺北市政府所屬各市立醫院整併以減省財務負擔,成為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目前松德院區總開放床位數828床 ( 含精神科日間留院300床 )。松德院區與一般位於市區的綜合醫院不同,除所轄第一院區及第二院區外,第三院區原為臺北市煙毒勒戒所,為威權時期肅清煙毒條例的產物,1970年代出現速賜康(pentazocine)的流行潮,1980年代的物質濫用則以紅中(secobarbital)、青發(amobarbital)、白板(methaqualone)等鎮靜安眠藥物為主。故將非法毒品吸食、販賣及持有者列入煙毒犯,此 "煙毒" 主要包含在現行的<<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一級與二級毒品,並非單指一級毒品海洛因。而在過去<<麻醉藥品管理條例>>中有屬於非法醫療使用的麻醉藥品者如:安非他命,則亦列入煙毒勒戒所收案對象之一,收案的犯人當然失去了基本人權,失去了自由表達的權利。82年7月,松德院區(當時為臺北市立療養院)正式承接煙毒勒戒所業務而成立成癮防治科,開始積極培訓專業藥癮治療人員及規劃訓練全國性或區域性藥癮工作專業人員,松德院區並同時成立一急性解毒病房(4A病房),現在仍在運作中,成癮(Addiction),事實上是一個現象,成癮疾病的中樞神經傷害並不是目前醫療技術可以直接修復,一樣可以使用心理行為治療的方式,各種心理治療的方法因不同的時空條件及因人而不同,治療行為及進行也有差異,但是根本目的是以非藥物的方式,重建病患的心理轉積及行為模式改變,太多的直接限制及強制約束,反而會達到反效果。煙毒勒戒所於1993年改納入松德院區內後,空間使用開始轉變,雖不再是嚴肅的監獄,改成為青少年精神醫療中心,主要收容的為12~25歲嚴重情緒障礙之青少年,但因在精神病院區內,仍有別於一般學校的身體感受,大部分學童並非自願,心靈上的溝通與治療更為重要。空間解嚴後更添加自然及溫馨的氣息,第五院區則原本為博愛醫院也就是臺北市立慢性病防治所,主要為當初為管理肺結核慢性病所成立的醫院,2002年SARS肆虐期間原預計改建為胸腔照護病房。至2008年改委託松德院區設立成癮防治研究發展中心,因部分護理人員對四仍有顧忌,故命名為第五院區現空間閒置將規劃為心理成隱治療訓練中心。松德院區內各院區分散在院區各個角落,各有特色及環境,雖然現在的精神病院家屬已經可以探病,一般人也較能接受精神疾病看診的行為,但因空間的冷漠及長期的污名致使一般家屬來探病的不如一般病房來的多,屬於偏離的異質地方(heterotopias)-安置偏離了必備之中庸和規範的人們(夏鑄九,2009),這種空間特性甚致影響欲前來此就業的意願。國際人權觀念崛起後以松德院區為名的市立療養院將出現轉型的契機。

三、 國際人權觀念崛起vs松德院區轉型的契機

  人權(human rights)-人之為人當然享有的權利,人權的基本觀念源於自然法思想,早期著重先於國家而存在的「自然權」,20世紀後社會權崛起,成為人權概念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今日一般人所謂人權,包括:參政權及社會權。

  人權為與生俱來的權利,不待憲法的賦予,其根源於「個人尊嚴」並以個人主義作為哲學基礎。世界人權宣言表明「人類一家,對於人人固有尊嚴及其平等不移權利之承認確係世界自由,正義與和平的基礎」,國際人權公約前言揭櫫人權源自「人的固有尊嚴」。人權乃人之為人當然享有的權利,人權根源於個人尊嚴「天賦人權說」。包括立法、行政、司法在內的任何國家權力皆不得侵害人權。如何防止社會權力(social power)侵害人權,亦是重要課題。(社會權力—企業、職業團體、工會及其他民間,團體的影響力直逼國家權力),人權與種族、性別及身分地位無關。

 人權的發展趨勢:

 1.從自由權到社會權,18、19世紀的憲法以自由主義為基礎強調、精神、自由、人身自由及經濟自由等自由權的保障。20世紀由於福利國家理念、重視生存權、勞動基本權、教育權及環境權等社會權。

 2.從法律保障到憲法保障,19世紀人權採「法律保留」方式,人民的權利須靠法律保障,「免於行政權干預的自由」無法對抗立法權。20世紀以後,人權可以用來對抗一切國家權力,人權受憲法保障,即使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亦不可侵犯人權,否則屬違憲。

 3.從政治保障到司法保障,過去:希望透過立法與行政的制衡關係,保障人民的自由。如今:強調司法對立法制衡,落實人權的憲法保障。

 4.從國內保障到國際保障,二次世界大戰前:人權純屬國內法範疇,二次世界大戰後:人權躋身為國際間共同關心的對象。

  臺灣經歷了威權統治後,民眾仍無法擺脫父家長式的包袱,對於公眾事務普遍冷漠(除選舉外),在此前提下,人權並未真正的在臺灣這片土地受到重視,用人權的角度去檢討精神病院的設置狀況。現今對精神病患的治療方式主要還是用藥物治療,吃了抗憂鬱的藥再吃抗副作用的藥,用藥來控制病情的穩定,有傾向就給藥,病患就這樣被貼上了標籤(盧金足,2008)。有些人甚至是民國七十多年住院至今,這麼長期的時間,就算是被宣判無期徒刑的犯人也都該假釋出獄了,這些人卻要被完全孤立在精神病房的鐵窗裡,有些甚至必須於在精神病醫院裡度過一輩子。其實藉由藥物說會「治癒」精神疾病是有難度的,實際上醫療的情況是大部分的精神病患都要吃藥「控制」長時間的控制病情。精神病患比監獄的犯人更加沒有人權,關進精神病院不能吸菸,不能離開病房,不能大聲發表意見,負責你將會被關到保護室內。然而在監獄其實還有很多課程可以上,有工作可以打發時間,在精神病院裡大部分的病患整天在密閉的空間活動,呆呆盯著電視跟著同樣的病患胡言亂語,就算是正常人進到病房內也會發瘋。

  當犯人犯了重大刑案被關進監獄或拘留所還可以請律師,律師相信你的話代你發言爭取你的權利,當你在精神病院打電話給警察,警察還會覺得你是瘋子,當精神病患投訴醫生或者護士的不當約束行為時,大多只會被診斷為幻想症。自認為沒有病的病人那就是沒有病識感,事實上任何人住院住久了,自己也會開始認為自己有病。我們常看到許多病人吃了藥之後腦筋無法思考,動作變緩慢,講話變慢口齒不清,無法控制自己,走路腳抬不起來手不會擺動,儼然像俱行屍走肉,也許許多人認為這是精神病患的病態,事實上這都是服用精神科藥物 最常見的現象,也許吃完這些藥病患不再患聽,不再有幻覺,但這卻不是治癒患者。憂鬱症要吃藥控制,不然會很容易復發,精神分裂症要吃藥控制,不然會發作,這樣的治療只會把人變成一個藥罐,並要背負這些藥物帶來的身體損壞。雖然精神病患的犯罪率不比一般人高,但媒體卻經常將犯罪事件,歸因於精神疾病,甚至「未醫先判」,病患更因此蒙上污名(劉德倉,2008)。大部分精神病患有可能因為受到精神刺激而產生異常,自然也可透過心理治療改善精神狀況,而心理治療才應為精神疾病最優先治療的方式。

  臺灣約有十八萬名精神病患,《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初審通過,規定媒體對於精神病患的報導用語不可出現任何與精神疾病有關,且帶有歧視性的稱呼或描述,如不定時炸彈、人魔、瘋漢等等,顯然已有重視精神病患污名化的問題。並非臺灣的精神病患藥物治癒效果較差,在日本也是一樣,2000年時,日本仍有71%的精神科住院病人住院超過1年,而平均住院年數是8.5年。29.5%的病人大於65歲。只有40%住在開放病房。也就是說,這些精神病患的生活品質恐怕不太好。而這些病人有30~60%其實有能力回到社區生活,且有60%想出院。 但是日本在1950年,頒佈精神衛生法(比臺灣早40年),維護精神病患的人權,同時促進精神病院成立,並且引入了心理諮詢中心與居家治療的觀念(但直到1965年才有具體實施)。日本已改採心理治療的方向為主要精神病醫治的方法 ,臺灣更應檢討改以心理治療為主要的治療方式為宜。

  松德院區現第三院區為青少年日間留院及心理治療訓練中心,收治的多為罹患中度以上障礙的精神、情緒行為疾患的青少年。並成立精神障礙者特殊教育班-蘭亭書苑。據研究,精神病人有1/2 不能緩解,需要終身與疾病共處。而慢性精神病患共同的特徵為:低自尊、社交互動困難、缺乏教育與訓練、缺乏動機、對生活壓力事件較敏感、低挫折忍受度、低社經、被標籤化、因服用非傳統抗精神病藥物導致肥胖的副作用等。因此,慢性精神病患的復健是非常重要的。生態療癒活動是此院區的復健策略。生態療癒活動的設計理念:考量慢性精神病患的特性與松德院區生態醫院的特色,訂定相關學習主題,發展為具醫院特色的本位活動。有關生態療癒與健康關係的研究趨勢,目前已進展至尋求改善人類福祉及保育環境的永續發展。陸續有研究顯示:接觸自然帶給人類在生理、情緒、認知、社會、靈性方面的福祉,分述如下:生理方面:偵測到的生理上變化為:引發α腦波,降低皮膚電流傳導、血壓、心跳、臉部肌肉活動等生理緊張狀態。情緒方面:可降低憤怒、苦惱、好鬥、激動等負面情緒,提升快樂、友善、或興奮等正面情緒。認知方面:研究顯示可提升注意力。社會方面:研究顯示與自然接觸越多,暴力或犯罪的發生較少。靈性方面:研究發現與自然互動可獲得平和、寧靜,與萬物合為一的歸屬感 。三院區並未與外部環境有直接的連結,主要規劃方向及定位為桃花源的生態院區,生態醫學強調人與環境之互動關係,透過大自然啟發個人自我療癒力量 。所以生態療癒花園將有助於病患之復健及院「生態醫院」特色之永續發展。故整體松德院區更因以自然癒療花園為前提將院區周圍環境美化及綠化,外部空間將以生態工法為主要美化方式,利用園藝治療(horticure therapy)環境應達到釋放壓力的功能,處在這片芬多精的自然生態環境中,共造心靈桃花源。

四、 結論與建議

  松德院區目前屬市立醫院雖較政府機構稍有彈性,但仍無法避免科層制度的影響,官僚主義最顯著的現象,是脫離群眾,離群架空,在文件檔案制度化 (Formal Written Communication)的情形下,天大的事情只坐在辦公室的交椅上,批一個可或不可來決定,而形式主義則只求圖表形式稿的富麗堂皇以壯觀瞻,內容要求一致整齊其他則不為重點,事務主義則為不顧政策,在事務範疇中兜圈子,藉由各種瑣細枝節之事影響各事項推動之時程,不注重能力只要求學歷跟聽話,自然使得工作牛步化毫無效率 。上下關係代表著權利的大小,大單位仗著上級單位的頭銜,欺壓下級單位,下級單位只有接受的義務少有反應及抗衡的權利,官字兩個口,越大的官做的指示自然越正確,如同頒發聖旨一般,有意見者則被認為對長官不敬罪大惡極,這種現象到現在一直再臺灣社會延續著。有人說,公家機關是做不好的人永遠做著做不好的事,因為做的好自然會繼續往上升遷,升到覺得做不好的位置就原地打轉(柯憲榮、柯一青,2009)。除此之外,官僚體制一舉一動無不受到法律的限制,尤其是行政機關及公營企業組織的成員在嚴密法規制度約束下,永遠處於一種動輒得咎的威脅中,深怕遭到檢調單位約談,故採取一動不如一靜的工作態度,很難提供發揮個人自由和潛能的機會,這就是臺灣科層制架構下的怪異現象,預算執行的壓力,在爆發弊案後更趨保守,面對工程案總是十分害怕變更設計,即使變更設計對院區更加有利,也在害怕檢討責任下無法同意,在此情形下,進度優於品質,即使有再好的工程計畫也無法在健全的制度下進行。除此之外公立的醫院主要業務是醫療保健服務,是完全出自於人性,高度尊重人權的專業。然而過度在意機關文化的醫療者容易迷失在「治療者」、「教育者」、「研究者」等的神聖角色(葉英堃,2009),可以見得科層制除了影響工程案件外,更影響醫療系統,在病房管理方面亦屏除老舊官僚思想,真心接納病友及家屬,避免過當的約束(discipline)及隔離(isolated)這些期望在日後若院區財團法人化後希望可獲得真正的改善 。

  期望整個院區藉由醫院環境生態化增加員工的興趣、知識與行動。運用院區生態化環境於病患之復健活動及與象山登山者及社區的聯繫,重建精神病人回歸社區並促進社區民眾對環境生態綠化的興趣與知識。以生態療癒、園藝治療及心理治療為主要治療方式,提升對病患人權的尊重,重新營造松德院區環境品質使院區成為融入社區的生態醫院,容入象山谷之中,引導民眾進入院區參觀及參加活動,以非藥物性的主要治療方式確實擺脫市療的包袱重新創造松德院區在臺北市的新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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