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權包含[尊重與愛]

永欣珠寶股份有限公司業務 陳素娟

  目前從事業務性質工作的我,把簡便、快速,不佔空間的「機車」也就是機器腳踏車,當作是我平時不可或缺的工作夥伴,也是最常使用的交通運輸工具,不知道大家在騎、乘汽、機車時,有沒有想過車子也有它該有的權利喔!

  回憶起,有一天下班回家的途中,行經某一路段正停留等待紅、綠燈時,耳邊突然傳來一聲猛烈的劇響,倏地轉頭朝向聲響方向一望,映入眼簾的畫面是:一位駕駛消防車的勤務人員,不小心衝撞停放在路邊併排的自小客車;車主聽到聲響急忙地從屋裏跑出來看,才發現自己的愛車除了照後鏡被撞壞外、車身也撞凹了進去,當時清楚地聽到消防隊員態度誠懇地解釋告訴他說:「我所服務的單位願意並承諾支付肇事造成的維修費用,請你放心好嗎?」。

  我認為,雖然這位消防隊員撞到他人的車子確實有錯,但是看看對方圖為自己的方便,不遵守交通規則,未將車輛停到對面所設置的停車場來說,確實違規停車也將車輛併排之錯在先,因此導致自己的愛車被撞毀在後,而未深切自省,是值得吾人省思的。後續真正的結局我並未參予,然而,值得思考的是:「犯錯者本身,對於自己所犯下的錯誤是否清楚明白?是否能夠勇於認錯,還是一昧的以受害者的姿態,與對方辯解或無理要求賠償?」看似簡單的交通事故,卻蘊涵了對國家、社會、人我的勇敢與真誠對待。

  人有人權;路有路權;那車子呢?我想,如果我是車子,除了鼓勵大家多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之外;也希望大家不要違規任意停車,給自己方便卻帶給他人極大的不便與阻礙,請留給使用者順暢的道路空間吧!這將是對我們最基本的尊重與疼愛,相信只要大家用心做到這一小點,那麼每一條馬路的使用人將會感受到舒適、乾淨、通暢又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