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新移民人權

人人有責

中央警察大學兼任副教授 張增樑

  自古台灣即是移民的社會,台灣先民唐山過台灣,橫渡黑水溝,無非懷抱美好憧憬,企圖尋覓桃花源,寫下多少可歌可泣的故事,史書斑斑可考。

  近年的新移民何嘗不是如此,根據統計,迄 99 年 3 月底止,外籍配偶總人數已達 43 萬人,其中大陸籍配偶約 30 萬人,外籍配偶約 13 萬人, ( 其中以越南籍人數最多,其次為印尼及泰國 ) 。根據國內許多專家、學者的研究發現,外籍配偶嫁來台灣,台灣配偶的家庭有相當高的比例是屬於社經地位較低的弱勢族群,其台灣配偶、公公、婆婆除了希望外配傳宗接代外,更要求外配外出工作貼補家用,而許多外配也希望能在台灣多賺點錢接濟娘家,因此,近年政府相關單位雖然積極辦理許多提供外配免費的學習課程,但反應不夠熱烈,外配參與度低,主要是外配的先生及家人惟恐外配去上課會與許多同鄉 、 外人接觸,會愈來愈精明,更難駕馭。

  客觀而言,疼惜外籍配偶(媳婦)的固然不少,但不可否認,歧視外配的家庭亦不乏其例,近年發生多起凌辱、虐殺外配的血淋淋案例,更令人怵目驚心。究其原因,乃係外配家庭成員欠缺基本人權概念,許多外配家庭成員認為「妳是我用錢買回來的,妳應該為我們家繁衍後代,做牛做馬 …… 」,子女出生後,有些台灣配偶的家人更有意無意地教導子女歧視自己的外籍生母,刻意貶抑生母是落後的蠻夷之邦的人,造成子女在學校不敢讓同學知道媽媽是外籍,家長會或學校活動,也不要媽媽出席,以免被同學取笑,試想外配家庭以此種錯誤的觀念,教導子女,在此種環境下成長的小孩,要寄望他在學校、社會上有人權觀念,無異緣木求魚。

  根據 99 年 3 月 31 日中國時報 A8 版的報導,教育部的統計資料, 98 學年度外籍配偶子女就讀國中小學生人數已達 15 萬 5,000 人,與 93 年比較, 6 年來國中小學生總數從 284 萬人降為 254.2 萬人,總計減少約 30 萬人,但外籍配偶子女學生數反增加 11 萬人,占國中小學生數的比例,由原來的 1. 6 %遽增至 6.1 %。校園中外配子女學生已愈來愈多,這是大家有目共睹,不容忽視的一個問題,他們都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但不可否認,這些學生在校園中是否受到老師、學生的歧視,恐怕還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今( 99 )年 1 月中旬媒體報導,高雄縣某中學洪姓老師管教學生時,對一位媽媽是印尼籍的女學生駡「野蠻人,滾回印尼去。」這位學生成績進步,也被懷疑是作弊,女同學因老師的辱駡、誣陷,曾先後 4 次以美工刀割腕自殘,這個案例恐怕只是冰山之一角,值得我們警惕。

  為了因應國內愈來愈多的新移民, 99 年 8 月 1 日修訂施行的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62 條第 1 項規定:「任何人不得以國籍、種族、膚色、階級、出生地等因素,對居住於台灣地區之人民為歧視之行為。」同條第 2 項規定:「因前項歧視致權利受不法侵害者,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得依其受侵害情況,向主管機關申訴」,同法第 81 條規定主管機受理申訴,如認定具有違反該條規定情事時,應立即通知違規行為人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台幣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此條法律規定施行已近 2 年,但恐怕知道的人不多,徒法不足以自行,有賴相關機關透過大眾傳播媒體廣為宣導,並落實執行。

個人認為,面對多元文化的社會,保障新移民的人權,可從下列三個方向著手:

  一、學校方面:積極辦理人權教育講習、訓練,老師、學生一起參加,宣導多元文化、包容、關懷及尊重人權觀念。

  二、家庭方面:目前移民署各縣市的服務站、專勤隊在外配入境關懷、家庭訪視已做得不錯,未來可配合地方民政、社政、教育、 NGO… 等單位,更深化外配家庭成員的人權觀念,並提供權利受侵害時的求助管道。

  三、社會方面:充分發揮內政部「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的功能,相關單位賡續辦理外配各類學習課程,除鼓勵外配積極參加外,更應設法(如:訂奬勵辦法)請其台籍配偶及家人參加,一起學習成長。未來亦可考慮修法強制台灣配偶參加學習成長課程之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