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數位內容科技管理研究所研究生 高秀婷

  2010年天災頻傳,在短短的數個月中,洪水、乾旱、冰川融化、天氣驟變、火山爆發等等接踵而來,這些百年罕見的災害正在襲捲全球,正對全球造成許多傷害,讓我們不驚察覺到大自然的力量,是多麼的浩大。但在天災頻傳之時,人禍也從沒中斷過,戰爭、金融風暴、政治等等,讓人們時時亦處於擔憂之中,在這麼多天災、人災當下,我們應當要時時的謹記什麼是人權,什麼是互相尊重。

  人,因為為人而享有權利,但在現今社會中並不然,世界各國人權問題還是存在著,人與人不應該互相傷害,將發動戰爭,誤認為是正義之戰;人體生命應受尊重,但卻主張墮胎合法化; 人應有免除恐瞿的生存權,但卻又有人主張釋放慣竊犯、縱火犯、強姦犯、恐嚇犯等等;人類不應受種族、國藉、膚色不同而有不同的自由,但卻受著國家主權的限制、居留問題、關稅問題、航行問題、就業問題等等都違背了人權的理想,如先前台灣總統或高官出入他國境地時,無法入境…等,這個世上存在著許多人權的議題,但往往人權與現實生活卻有著不同的思考面。

  小時候上課,常常會讀到「人權是人與生俱來的基本權利與自由,不論其種族、性別、社會階級皆應享有此權利,社會或政府不得任意剝奪、侵犯,應積極提供個人表達和發展的機會,以達到尊重個人尊嚴及追求美好生活的目標。」從小雖然這些話圍繞在我們的耳邊,但卻不太明白是這是什麼道理,只知道這是人權的基本道理,或許有很多人跟我是一樣的,直到長大了,開始明白這些道理的時候,才發現現實社會中,人權這個議題有著不同的思考面,並不只是課本上說的這麼簡單而已,人權應是要捍衛,但卻是要捍衛正確的人權才是,而不是濫用,這句話我認為很對,只是什麼是正確的什麼是不正確的,卻沒有一條界線告訴我們。

  因此,我認為應從最基本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開始做起,但這句話的意思卻不能明白的定義出,什麼是應該做的,什麼是不應該做的,因為每個人的認知不同,自認為不傷害別人或不侵犯別人就是做到,但卻往往會有不經意的傷害,而不小心傷害了別人,舉例來說,抽菸,這是個個體的行為,既沒有侵犯別人,也沒有傷害別人,但卻會為別人帶來傷害,讓人們吸到二手菸,侵害了別人的肺,這是一種不經意的傷害行為。

  人與人應互相尊重,這是基本的人權道理,但人權不應只是人與人互相尊重而已,應是與大自然和諧共存,大自然的力量已經慢慢的蔓延開了,人們應該始自覺,如果再不開始重視人與萬物、人與環境的和諧共存,那人類終究會走向滅亡的邊緣,所以我認為尊重大自然是全球公民應立即努力的方向,全球人類應讓地球永續發展,應同心協力合作一同尋找出正確的方式,與大自然和平共存,而不是一面的利用我們所擁有的環境,任意的破壞將會導致不可預期的後果,因此全球公民應立即重新沈思人類與大自然的關係,應當學會如何尊重大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