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尊重之教學策略

花蓮縣崇德國小、花蓮縣中城國小 教師 沈政德、林玟妝

   尊重主要在於增進學童的自尊以及對多元社會不同情境之理解與欣賞,並且學習關懷人群。而建立尊重之學習情境可從下列幾項中著手:

一、身教重於言教:Lickona(1993)與Williams(2000)的研究指出,教師以身作則,成效遠大於在課堂中之直接講述教學。因此教師的言行舉止對於學童之影響不容小覷。在教學情境中,教師如一味只於課堂中持續灌輸尊重美德價值的知識,然自身平時作為卻無法契合尊重美德規範,學童之尊重美德內化成效與實踐熱誠定有待提升,是以教師言行貫徹如一,尤能做為學生品格學習的楷模與典範,實為品格教育之成敗關鍵。

二、建立校園尊重之優質文化:學校可以每學期訂立一段時間推行「尊
重」美德,除了製作海報提醒全校師生共同遵守外,學校所有成員亦相互提醒遵守尊重規範;學校藉由表演或介紹不同族群與其生活方式,除開拓學生的視野,也讓學童了解與尊重異於自己的文化,讓學童在潛移默化中習得尊重美德。

三、讓學生實際參與體驗活動:學校與社區應鼓勵學童多參與體驗活動,並營造適合之情境,讓學生有為學校及社區服務的機會,例如參訪社區古蹟,教師在分組時,應告訴學生你們是團隊,要對彼此負責與尊重其他參訪者,勿大聲喧嘩,讓學生在活動過程中使自己的舉止合宜,因此戶外參訪課程,除了原本合作機構所提供之知識外,亦提供學童習得尊重美德的機會;教師可把尊重美德推展到公共服務中,讓學生體驗對他人或社會做出貢獻的滿足感,啟迪學童追求卓越的良善之心。

四、增加夥伴:學校應擔任與家長間良好的溝通橋樑,提供家長參與孩子學習的機會,例如學校結合社區舉辦親子品格共讀活動,邀請家長參與,讓家長成為提升孩子品格的夥伴,藉以共同樹立與培養尊重之品格,讓學童在家亦能持續提升尊重之美德。

   在校園學習情境中,教師需成為學生學習的「模範」,並透過學校有系統的與社會團體合作,讓家長成為品格教育的伙伴,共同營造一個充滿尊重與關懷的環境,進而陶冶學童尊重之良善美德。

   實踐是通向生命完滿真實的唯一途徑(何日生,2008),認識與理解品格美德無法使人達到至善的最高境界,唯有回到實踐,才能感受到真正的良善美德。人人都有尊重的觀念,但為什麼只有少數人願意實踐?當品格價值還只是停留在觀念層次時,它不會積極產生作為,除非品格價值轉化成人格,而品格價值要轉化為人格的一部份必須靠實踐作為催化劑,內化成為自我之良善美德。

   國小階段的學童,擁有無限的可能,在校園學習情境中,教師與家長需成為學生學習的模範,並結合社會良善力量,營造一個充滿尊重的生活情境,讓其經由感受與體驗陶冶尊重之美德。

參考文獻
一、中文部分
何日生(2008)。慈濟實踐美學(上)。台北:靜思文化。
二、英文部分
Lickona, T.(1993). The return of character education. Educational Leadership, 51(2), 6-11.
Williams, M. M. (2000). Models of character education: Perspectives and developmental issues. Humanistic Counseling, Education & Development, 39(1), 3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