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司法人權真相

前台北市古亭區公所課員 李培潮
引題:

  2010年4月1日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在台灣台北市舉辦一場世界公民人權高峰會議,出席者國家計有67各國家參與盛會,及專家學者計有450篇以上論文發表,而聯合國NGO台灣區世界公民總會主席的論文計有四大項:尊重,法律,稅務,環境,參閱下列網路:

http//www.worldcitizens.org.tw/awc2010/ch/f/f_d_oob.html

引言:

  綜觀四大項目,唯一法律方面,以台灣法院來說,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十五年前,轟動一時大新聞,就是台北地方法運檢察署檢察官侯寬仁,濫權枉法偵訴,太極們掌門人洪石和博士,養小鬼,詐欺,逃稅等,未經確實勘証,捏造不法事實偵訴,致被害人身受刑囚,此案經一.二.三.審程序纏訟十一年之久,最終到三審經最高法院判決無罪,遂還太極門掌門人洪石和博士真相清白。

建議:

  參閱第二項目,法律違法濫權枉法起訴,有關政府首先改革,就是台北市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所職司法人員應辦案勿枉勿縱,免誤判被害人人權與財產,明昱,記得十一年前監察院委員調查事證,確實違法濫權枉法起訴,一決函請司法院依法嚴辦濫權起訴之檢察官,但司法院拖延不辦,官官相護,此案迄今石沉大海,最倒楣算是太極門掌門人洪石和博士,當年無端羈押刑囚,且深受有關機關疲勞偵訊之苦楚,吾人閱讀至此,亦心感同受之痛,但被害人身心受害,無處求償與洗托之罪名,盼望法界積極依法嚴辦濫權枉法之檢察官,而全民額手稱慶,也是全民之福,是所至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