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尊重 生活更美好

靖豐實業有限公司會計 余菊枝

  人生苦短,人與人之間應該要互相尊重,不必為了一點小事起爭執,甚至互相傷害。

  有一次,我去買水果,看到一位太太為了一顆水梨,正在和老闆娘大吵,問明原因後才知道原來這位太太,向這家水果店買了一袋水梨,回家後發現其中有一顆,爛了一小塊,於是要求退錢,而老闆娘卻堅持,只能換貨不能退現金,兩人就這樣爭執不休,大聲吵鬧了差不多半小時,互不相讓,後來這個太太氣呼呼地離開了,我當時看到這種場面,心中頓時閃過一個念頭,北二高基隆走山事件的畫面,立即又浮現出來,只不過在幾秒鐘生命就不見了,而你們卻在為這種小事爭執了半小時,何況也沒有結論,徒然浪費生命,為何不把寶貴的時間,用在做更有意義的事呢?為這種小事爭論,真有些幼稚。

  說到人權,簡單來說,就是彼此尊重,像以上這個例子,那位太太和老闆娘,就是不懂得互相尊重,都只為了個人利益著想,不曾考慮他人的立場,只從自己的角度思考事情,未能站在對方的角度想想,如此,人與人之間,又怎麼能合諧呢?

  總之,一個人要懂得多體諒別人,不要只以自己的觀點來看事情,這樣大家的關係才會圓滿,社會才會更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