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的重要

桃園縣育達高中學生 王真杏

  幾十年前的社會人權還不普遍,封建思想仍根深蒂固,如今已是民主社會,各級人士積極爭取該有的權利。

  如婦女在早期是沒有參政權、工作權等,婦女們無法表達意見看法,不能參與決定,都是男人說的算,婦女獨自生存不易,無法養活自己而不敢發聲。「男人」、「女人」一字之差,就決定了未來的兩個極端不同的命運。有些婆婆因媳婦生的是女嬰,一出生就把他丟棄,媳婦也可能被休掉,這不是任何人的錯,也不是任何人所能決定的,為什麼一個女人就因為這無聊的理由而被犧牲,生女的就不是人,男的就是心肝寶貝,這種觀念持續了很久。「男女」這名詞有何重要,重要在於人,做一個對得起自己的人。

  現在國外還有警察佩帶大型槍枝,走在路上都有可能被波及。多次國外新聞有警察開槍誤射死路過的民眾,也有許多嚴重的刑責,如果對真心悔過的人而言,處過重的刑責或是死刑,是否會讓他從此覺得不平,判死刑是否連他想彌補、好好從善的機會都沒了。警察用槍時機寬鬆,有權可隨意開槍,就算是無意傷及無辜,對他家人的傷害也已造成無法挽回的痛。

  現今交通運輸工具頻仍,近乎每人都有一輛機車或汽車,讓人們得到便利。卻也開啟令一個無形的地雷,誰也不曉得下一個車禍受害者會是誰?超速、酒後開車、闖紅燈、危險駕駛,不但自己危險,也傷及無辜,受害的家人最難過。何不開車時多想想,多用同理心,不要造成別人的不幸或不可抹滅的愧疚和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