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內政部公布2005年臺閩地區老人生活狀況調查的摘要報告,報告裡主要是針對65歲以上的高齡長者就其所包括的人口特徵、家庭情況、工作情形、健康狀況、收入來源、居住模式、經濟保障、對於老人福利措施之認知與利用、對於對安養或養護機構之瞭解與進住意願以及對於未來老年生涯規劃和期望等等的事實態度,提出調查說明。(表一)顯然,還原回到社會變遷的發展絡脈裡,上述的調查報告是有它嚴肅以對的必要性。
表一:2005年台閩地區老人生活狀況調查摘要
調查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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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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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
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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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歲以上老年人口
老年口人占總人口
教育程度 小學以下(含不識字)
婚姻狀況為有配偶或同居者
婚姻狀況為 喪偶及離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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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萬人
9.62%
73.85%
57.53%
4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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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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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家庭
兩代家庭
僅與配偶(同居人)同住
獨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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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7%
22.49%
22.20%
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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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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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有工作者
有工作者為家計負責人
有工作者平均計畫退休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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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5%
40.79%
74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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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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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自己目前健康與身心狀況表示「好」者
對自己目前健康與身心狀況表示「不好」者
患有慢性病或重大疾病者
最近一個月曾看過病者
最近一個月曾看過病者平均看病次數
過去一年曾經住過院者
平均住院次數
平均住院天數 17.83天
住院期間主要照顧者為兒子
住院期間主要照顧者為配偶或同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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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4%
29.52%
65.20%
65.38%
2.25次
19.98%
1.85次
17.83天
30.86%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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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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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子女(含媳婦、女婿)奉養的重要度
以 政府救助或津貼的重要度
平均每月可使用的生活費
認為生活費不夠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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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7
33.34
11,715元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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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
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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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 與子女同住(含配偶、子女配偶及孫子女)
想 僅與配偶同住
想獨居者
起居活動有困難者的主要照顧者為兒子
起居活動有困難者的主要照顧者為配偶或同居人
起居活動有困難者的主要照顧者為外籍看護工
起居活動有困難者的主要照顧者為媳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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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95%
20.01%
11.32%
13.39%
13.20%
12.40%
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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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福利措施之認知與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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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且曾利用以敬老福利津貼最高
知道且曾利用以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居次
知道且曾利用以設置長青學苑或老人大學再次之
曾利用者以中低收入老人住宅設施改善之滿意度最高
曾利用者以遭受虐待遺棄之老人保護滿意度居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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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0%
8.79%
5.40%
97.05%
8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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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安養、養護機構之瞭解與進住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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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願意進住安養機構者
願意進住老人住宅者
願意進住養護機構或護理之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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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6%
21.28%
2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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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老年生涯規劃及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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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健康者
能與家人團圓和樂者
經濟來源無虞者
最擔心自己的健康者
最擔心經濟來源者
最擔心自己生病之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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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3%
30.98%
17.03%
24.35%
15.52%
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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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經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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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自己擁有資產者
配偶有保存資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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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3%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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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內政部統計資訊網,2006(上網日期2006.09.12)。
事實上,根據國際標準,台灣地區在1993年早已步入高齡化社會(aging society)之林,而這十多年下來加速進行的人口老化現象,更是直指出來對於台灣作為一個『老人國』的論述思考,不應該只是之於老年人口所占比重的量化概念,而是如何進一步深究包括老人的個體層次、老人及其家人的集體層次以及針對高齡者多重性需求所設計之服務網絡的整體層次,就此而言,上述來自老人本身的表達性需求以及客觀事實認知等等的調查結果,政府公部門以及民間非營利和相關的福利產業,自然是要加以正視並提出相與對應的政策規畫和福利作為。
基本上,扣緊老人家庭狀況的經驗事實,點明出來:老人與子孫同住的三代家庭,雖然還是居於首位,但是,兩代、老人夫婦或是獨居的家庭型態,這三者合起來超過一半的比重,指陳出來的是對於這一群生理弱勢的長者,在其攸關到衣食住行等等生活機能的協助上,「家庭」及其背後所隱含的支持能量,已經是變得十分地脆弱,甚至於可能會因為突發事件、疾病住院、長期養護等等的風險事故,而牽絆著家庭功能的正常運作。準此,在這裡的論述思考乃是如何將老人、家人及其家庭運作,做某種程度的去道德化論述,亦即,當『三代同堂、養兒防老、含飴弄孫、壽終正寢』不再是所有老年人可以被覬覦的生命圖象時,那麼,如何思索並設計出多樣性家庭的老人福利政策,這才是對應於該項調查結果而來的基本提問,畢竟,長久以來,國家公權力慣常是採行消極性的作為來看待諸如醫療、經濟、居住等等老人的基本公民權益。
連帶地,進一步檢視老人的家庭狀況與其所得收入和經濟保障的相互影響時,指陳出來老人所耽心掛慮的是極度經濟不安全的人身危機,特別是糾結在這一群高齡長者背後的是羸弱資源的個人移轉和世代移轉,至於,包括退休給付、職業福利或是稅式支出等等的社會性移轉,則是因為過去的社會安全制度未臻成熟,以致於更加突顯當前老人晚年經濟不安全的困頓與危機。就此而言,如何針對包括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福利津貼以及福利服務,以思謀較為完備的社會安全體系,藉以回應諸如貧窮、疾病、孤寂、老邁、社交以及缺錢等等實際生活景況的老人需求,這方面我們可以從老人對其相關福利措施之認知與利用,比較是偏重在敬老福利津貼(51.40%)的意見反映上,窺見出來之於老人的問題診斷、需求評估與處遇計劃,是需要更為縝密的配套性思考,至於,如何糾正過度強調現金給付的津貼手段,以及如何正視涵蓋居家照顧、社區照顧與機構照顧之長期照護體系的穩健運作,皆點明了:當前邊緣殘補、枝節末微以及鋸箭治標的老人福利,還是存在著極大的進步空間。
誠然,『家有一老vs.老而不死』仿如兩造對立的突兀景象,但是,如果這些勞苦功高的老人家,在打拼一輩子並善盡人生義務的同時,卻是必須要面臨到諸如經濟安全、醫療養護、休閒社交、居家安養以及心理和社會適應等等新的生活課題時,那麼,對於這一群高齡長輩的最後一役,作為老人之最終父母的國家公權力,理應思謀如何營造並設計一個友善的生存環境,特別是嚴肅看待在老人身影上所呈顯出來的存在性孤獨與社會性孤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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