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災害與勞工人權

林口長庚醫院 眼科主治醫師 王南凱
  筆者在醫學中心行醫,屢屢見到因工作意外而受傷的病患。這些病患大多都是壯年時的年齡,必須負擔全家的家計負擔。可是往往在一時 的疏忽而導致身體受傷,嚴重者更因此而殘廢,無法繼續工作,或是失業。雖然政府有些補助措施,但是對這些勞工和家庭仍然是很大的負擔。

  少數情形,雇主為了避免勞工局查核,私下與勞工協商,希望勞工不要申請職業災害,以規避一些申報手續及勞工局調查。雇主和勞工殊不知有些意外災害會導致永久功能喪失、天真的以為進醫院開刀就可以恢復。身為醫師一定在第一時間告知病患他們應有的權力,請他們回公司拿表單來填。雖然有些員工說雇主願意幫忙給付住院手術費用,不願申請職業災害,但是一段時間之後,往往因為公司拒絕再給付費用而雙方對簿公堂。

  有鑒於此,政府或是相關部門應該著重於教導雇主和勞工正確觀念,並提供預防措施,致力於傷害的防治,以減少因工傷而導致的一連串問題。一方面也可以節省社會成本和醫療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