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勞工的人權

元智大學學生 胡愷音

  很諷刺地,外籍勞工是我們自己去引進來的,我們很自私地因為經濟上的需求,不得不需要更多的人力去維持我們的經濟繁榮。經濟繁榮散播到各個部門後,那些本土的勞工就可以向上攀升,成為管理階級。這些本土勞工上升流動後所造成的低工資、較不安全衛生、粗重及低技術的空缺工作就由那些外籍勞工來填補這些沒人要做的工作。結果到了經濟擴張的後期,經濟已不像以前那樣地繁榮了,就不需要那麼多工人,且外籍勞工通常缺乏教育、職業訓練和語言能力市場技術,以致於外籍勞工仍然大量集中於勞力密集,工資低的生產部門。再加上勞力市場的種族歧視,高比例的外籍勞工依然是低報酬、高危險性、高出賣體力的就業市場的主要勞力供給者。

  現在,就業機會愈來愈少,就連新竹科學園區的科技人都面臨無薪休假的狀況,更別談勞工會面臨資遣、解雇、難以轉換雇主、被迫遣返等情況了,所以工作的機會愈少,愈凸顯是外籍勞工搶走了本地勞工的工作,也造成了本土勞工愈來愈仇視外籍勞工。可是,表面上好像是雇用外籍勞工而搶走本土勞工的工作,但到了現在這個時候,即使政府再做甚麼挽救的措施,也無法消除外籍與本土的職業隔離。造成有些工作,例如手工具業、造紙業、紡織業等三K行業,外勞做過後,本國勞工寧可失業也不願做的現象。而這些仇視外籍勞工的心理狀態也可能會演變成一連串的社會衝突,包括對外籍勞工的誤解及不信任。

  我們常信誓旦旦地說自己是以人權立國的國家,談到人權及自由,喊的比誰都大聲!可是對於那些新移民的人權卻是長期的漠視,在人們的社會輿論及政府的政策下,卻是永遠不變的仇視及污名化。我們常經由報章雜誌及媒體,認為,外籍勞工就是造成台灣社會亂象的根源,大眾媒體也常把外籍勞工塑造成圖謀不軌、只想賺錢的罪犯。其實在引進外勞之前,為了保證外勞的安全性,在他申請入境時都會提出類似良民證的證明,如果說,外勞原本都是規規矩矩的好公民,但到了台灣工作後卻變成了罪犯,也就是說是我們的環境造成了外勞變成了罪犯嗎?其實,我們把自己提的太過崇高了,我們還不是拼了命想要到美國(或其他比台灣經濟發展的更好的國家)賺錢討生活?新移民也只不過是為了想找更好的生活才如此飄洋過海地到台灣求生存。

  我認為,我們應該要拋棄那種職業的區隔,我認為,並沒有一種工作是只有誰可以去做而誰又不可以去做的,一種工作,純粹是看我們的心,看我們願不願意去做而已。外籍勞工做過的工作又怎樣呢?我覺得只要是不偷不搶的工作,就是好工作,只要是做「對得起自己」的工作就是好工作,並沒有分貴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