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山促立法

大同染整化驗室主任 程國賢

 

  歷經十七年的『環境教育法』終於完成三讀,將在總統公佈後一年正式生效,未來在全國各政府機關,公營機構、高中以下學校的員工及學生,每年必須接受四小時的環境教育課程。

  環保署副署長邱文彥說,推動立法最重要的目的,是透過全民終身教育過程,推廣環保、永續發展的概念,具備應有的知識、態度、技能跟價值觀,與環境共生和諧、共存共榮,台灣將因此能與美、日、韓、巴西等先進國家共同加入保護地球、維護家園的行列。

  台中教育大學環境教育所所長林素華表示,由於全國各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中以下學校等每年都要接受環境教育,不同年齡層需要不同課程內容,。

  他建議中小學以生態保育、環境倫理等觀念的養成為主;一般社區民眾則可以改變生活習慣為主軸,培養低碳的生活習慣。企業界課程可朝綠能科技、碳足跡的方向設計。

  環保媽媽環境保護基金會董事長周春娣推動環保二十年,認為環教法通過後給環保團體很大鼓舞。如今可以透過環教法讓環保觀念從小扎根。她認為再生能源、低碳家園議題是需要加緊腳步推動的環境教育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