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應重視乘客的人權

家庭主婦 朱六順

  我是位現年58歲的婦人,去年有一次搭公車,到站下車時,尚有一隻腳未著地,公車就開動了,結果害我跌倒,公車雖然有馬上停住,車上的乘客以及路人也有幫忙把我扶起,但是司機卻沒下來查看,只是望一眼,覺得沒什麼,便開走了,還好只是皮肉傷而已,因為當時未記下車號以及司機的姓名,所以只好自認倒楣了。

  由於此次事件,讓我覺得司機應該具有尊重乘客安全的德性,對於乘客的搭車安全上,應注意許多細節,例如:乘客上車後要等乘客站好,乘客下車要等乘客離車後,方可開動車子,因為搭公車的人,有很多是老弱婦孺,所以在此呼籲身為公車司機的人員,應重視乘客的乘車安全與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