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護士的告白之二

國立北港農工 教師 張玉燕

一個護士的告白之二 :我讓病人粉身碎骨

(圖2 我讓病人粉身碎骨)

  在我實習護生的生涯裹,第一次的CPR(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讓我挫折萬分,畢生難忘。記得那時在急診室實習,一日午後,由救護車送來一位年約70~80歲左右,病骨嶙峋、骨瘦如柴、面容孱弱蒼白、毫無血色的老人。呼吸心跳、血壓已測不到,在當時醫療體制有不成文的規定,不管病人是生是死,只要沒有呼吸、心跳,先做半小時CPR再說。而一向自認技術精純,又憑著曾拿全國護理技藝競賽第三名頭銜,CPR對我而言,應是輕而易舉。於是信心滿滿,自告奮勇為病人做CPR。當我以國際標準,雙手掌根重疊置於病人胸骨下半段中央位置成90度直角按壓,默念「一下、二下…」的同時,卻聽到接連幾聲「卡卡聲」。當下,我意識到,我讓病人「粉身碎骨了!」我的心開始狂亂的加速跳動,血流竄逃奔流,雙手冷汗涔涔。原本毫氣萬千的我,此時卻如洩氣的皮球,被自責遺棄角落,暗然神傷。

  CPR挫敗的打擊,讓我萬念俱灰,記得當日回家的路上,我無睹於外界景色,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也不在我視線範圍內,我只是茫然地走著,滿腦子是死者粉身碎骨,面容蒼白醜陋的死狀,一股莫名不可言語的罪惡陰影籠罩整個思緒。回到宿舍後,遊魂似的完成例行日常鎖碎事物,夜裹躺在床上,蜷伏著身子,全身覆蓋在被窩洞窟裡,好似把自己關入密室中,深怕外人偷窺到自己的無能與軟弱。我害怕死者靈魂找到我,指責我的笨拙,害他支離破碎。我越想越惶恐,期待世界就此消失,讓我永久躲藏在此黯黑的角落裹,整個夜裹就在惶恐、罪惡、想像中輾轉度過。

  清晨的曙光,似乎打破了這片死寂的沈思,頓時我想尋找一個解答,不想在此桎梏中被囚禁。於是找昨日與我一同做CPR的醫生晤談,說出我心裹內疚的情結。醫生以一種無可奈何的神情告訴我:「昨天病人是中風的case,骨質疏鬆相當嚴重,做CPR造成骨折,是必定的結果,我們當醫生護士的,有時是很無奈的,明知病人早已死亡,所有急救都已回天乏術,但為了安頓家屬的心,只好做給家屬看。如果不做,家屬不諒解,會告我們不盡心,所以只要送入醫院,不管是死是活,先做半小時CPR再說。」聽完這一席話,雖稍解罪惡的糾結,但也相當錯愕,錯愕於醫療體制的無奈,家屬的無知,讓病人的尊嚴盪然無存。只為安撫家屬,避免醫療糾紛,病人死後還被粉身碎骨、千瘡百孔、支離破碎的磨難,急救究竟是家屬的需要或是病人的需求,似乎已是本末倒置。與醫生會談後,雖能稍解愧疚之感,但情緒仍像旋轉木馬一般,上下起伏,忐忑不安。

後記:生命需要尊重是本體

  生命是需要尊重的,對一個無法用言語表達的生命,若一切按規定來,醫生的倫理與法律責任是救治任何一個可救的生命,因此,在病人危急時,一定會盡全力搶救,但生命需要尊重是本體,所以急救究竟是家屬的需要或是病人的需求,常常本末倒置,值得去反思。為尊重末期病人之醫療意願及保障其善終之權益,我國於民國89年公布施行『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條文中明訂:末期病人得立意願書選擇安寧緩和醫療,然而真正面臨急救時,家屬常處於兩難的決擇。雖然有些病人經過急救後能再度生存,然只是個軀殼,行動力完全喪失,完成沒有生活品質,這真的是病人要的嗎?因此問題要回到尊重生命本體來思考,多尊重病人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