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彼此行使馬路的權利

永豐投信固定收益暨組合基金部協理 劉璁霖

  最近,過馬路的時候,發覺開車的人好像開始懂得禮讓行人了,正在慶幸自己最近運氣不錯,都遇到會禮讓行人、有禮貌的司機,沒想到幾天後,在電視上看到新聞,原來是政府現在開始對於開車沒禮讓行人、或有驚嚇到行人的駕駛,可以開罰上千元的罰款。

  我覺得這個用意非常的好,即使有些開車的人覺得這樣的條件很嚴苛,但我覺得這對於沒有交通工具、常常只靠兩條腿在路上行走的人來說,提供了相當程度的保障。這樣的執法是源自於一位前駐南非大使在通過行人穿越道時,被一輛硬要轉彎的計程車撞倒,導致骨折,所以政府開始對於不禮讓行人的車輛駕駛加以取締。我想,若當時不是這位背景特殊的人被撞成骨折的話,政府對於這件事情也不會加以注意。其實台灣的駕駛不禮讓行人的情形幾乎天天都在上演,意外也常常發生,但總要等到有身分地位的人受到威脅時,政府才會開始思考政策的落實,想想一般的民眾還真悲哀,難道一般人的性命就比較不值錢嗎?

  既然政府無法保障到每一個人,自己就要懂得保護自己。比起先進國家,大部分的台灣汽機車駕駛人真得比較沒有禮貌,不但不禮讓行人,而且汽機車還會互相爭道。行人過個馬路,即使燈號顯示可以通行,但仍必須左看又看,閃躲所有左彎右彎、來自四面八方的汽機車,總是要等安全後,才快速通過,所幸這部份政府已經加強管制了。但馬路上呢!所上演的情景是無法想像的,不論幾線道的馬路,總可看到機車穿梭於汽車以及公車之間,不論速度及大小,只要有空隙,就會努力的往前鑽、往前擠,因此也常常會看到機車行駛於馬路的分隔島旁,難怪近幾年流行的 ” 你很機車 ” 的意思也有 ” 你很誇張 ” 的意涵。我一直不懂為何那些機車騎士會如此輕蔑自己的性命,如此勇敢的與汽車以及公車爭道,寧願在夾縫中求生存,也不願多花個幾秒鐘的時間,安全的騎在慢車道上。難道總要等到出事了才在那邊懊惱與反悔,難道又要等到政府規定機車只能行駛於最右線車道時,才能遏止此一怪象。

  至於政府方面也應該檢討政策是否有真正的落實,不要等到有背景、有身分地位的人發生事故之後,才加強取締。在先進國家,一定都是行人優先:當校車出現 stop sign 時,不論正向或反向來車,全部都要停下來,以確保學生的安全。當路上聽到救護車或救火車的聲音時,四面八方的車子全部都自動靠邊,優先禮讓這些緊急救人的車子通過。這都是一種基本的禮貌,對於人權以及生命的尊重。所以我覺得政府應該對台灣的汽機車駕駛,加強其道路守則方面的基本教育。對於沒有遵守行車禮儀的駕駛,可以送他們去再教育,上幾個小時的行車禮儀課程,若無法上課者,則課以罰款。如此長期下來,我相信使用道路的所有人都能更尊重彼此的權利,將來能夠互相禮讓而不是互相爭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