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生命

新竹縣博愛國民小學六年信班 黃庭彥

每個人都有生存的權利,但是沒有放棄自我的權利……..。 沒有歧視他人的權利,也沒有結束自我的權利,每個人生活著都有自己存在的意義, 一個人如果輕視自己的生命,是不會有一個好的人生的, 如果歧視他人也是不會受到尊重的,尊重他人也一定會受到那個人的尊重的, 所以我們應該要尊重他人的生命,而非歧視或輕視自己的生命。 請大家多多尊重他人,生命千萬要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