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災與人禍的省思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 義工 陳科祥

  最近國際一連發生許多天災人禍,規模往往都創下百年紀錄,如中國四川發生大地震,至少造成數萬人以上死亡,地震是天災,令人驚怖的大自然暴力肆虐,不分國家、種族都感同身受,都會伸出援手,不過,如天災加人禍使災情更慘重,人禍部分他國就很難插手 也引發許多環保或氣候變遷為主題的電影或記錄片。這更提醒世人 ”做對的事情,永遠不嫌遲”,呼籲全球人類大團結,善念,就可以有好的行動,為世界帶來改變。人們應該要更加謙卑,每一位世界公民應重視「天賦人權」,為自己及後代子孫維護一個安全健康的生存環境,值得人們深切省思,尤其要轉化為確實的行動,才能減緩大自然惡化的速度。

  有鑑於近來天災人禍頻傳,聯合國 NGO 世界公民總會榮譽副主席暨台灣區主 席洪道子 博士特別緊急聯繫聯合國 NGO 世界公民總會主 席道格 先生,聯絡全球各國元首、各界領袖、各界領域學者,因而促成 2010年世界公民人權高峰會。 洪道子 博士在致詞時提到:「值此時局,匯聚世人在各領域的知識 與智慧,進而幫助世人脫離苦厄是世界公民的責任與使命,更是一種榮耀與功德。」 洪 博士不僅為世界公民人權指引四大方向,並強調落實人權的重要。隨著真民主、真法治的開展,人類因為心靈的進化,幾世紀以來人權變遷軌跡清晰可辨。近年來在弱勢關懷、兩性平等法、勞工福利、就業服務、族群融合 ... 等方面,將「人權」放入尊重、法律、稅務與環境四大面向,有了全方位的整合。尊重世界公民的人權是人類應該做到的事情,然而普天之下陰柔、陽剛已分不清,在有些國家、地區,對於事件中的人權真意,往往隨著人為因素及個人思維、情緒、私利而偏誤,誰的位階、影響力夠大,誰就能改變一切,以致律法一旦訂立,即害苦了平凡普羅大眾,台灣雖然已是民主國家,也號稱人權立國,但是國內違反人權的事例比比皆是,消極保護已經無法滿足人民的需求,更應積極立法保護人權、對違反人權的行為立法規範禁止,政府施行兩公約才有意義,而不是只有拿兩公約來當花瓶,中看不中用,我們應從以下兩方面著手;

1、養成守法習慣

  一個人會不會守法,跟他受的教育無關,也就是說不一定受過高等教育的人一定會守法,也不能說沒有受過高等教育的人一定不守法,要不要守法取決於一個人自己的決定。但品德教育良好的人,基於法律只不過於最起碼的道德標準的原則,應該比較懂得守法。但守法的性格,除了個人的自我要求外,其實,在學習過程中,以相互激勵的方法,養成守法的習慣,亦為重要的教學課程,許多企業不願意僱佣有犯罪前科的人,所以,在學生尚未踏出學校大門之前,就應該教導學生正確的守法觀念,才能確保光明的前途。

2、要有 生命共同體認知

  我們都是生命的共同體,不論身處世界的任何一個角落,我們對這一代與未來的歷史,都有禍福與共的責任。身為世界公民的一員,懇切地請求國家的領導人,能正視人權公理的維護,從政府行政建立良好模範,匡正社會風氣,教導人民培養良好的行為法治觀念。歷史的新頁,亟需長期耕耘和不斷努力,才能寫下不悔的一章。藉此「台灣世界公民日」,正是人人重新省思在國際社會中定位與自身責任的良機。我們不需要激情的口號來慶祝這個有意義的日子,而是期盼能有確實力行的方向與行動,向這樣的理想逐步靠近。當下,惟有政府率先重視與正視維謢人權的重要性,將維護人權之思想教育向下紮根,根本落實,因為擁有世界觀的下一代,不啻是國家本身,同時也是國際村發展的重要環節。期盼來年的台灣世界公民日,台灣地區人權維護之成果,能在所有台灣地區世界公民總會成員的 努力下,樹立典範,做為其它國際成員之借鏡。

  台灣社會要檢討的不只是行政程序缺失,更應「從心做起」,加強台灣人民對人權的重視, 這才是預防悲劇、保障人權的根本良方,方可看見危機中之真智慧,本於職責與良心,各司其職,做對社會、國家、世人有意義的事,人人活得有尊嚴,生活有意義,活得有價值,共同營造平安、快樂、幸福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