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別讓福利睡著了

德憶公司作業員 許娟綾

  之前我在一家鞋子公司上班,每一個來應徵的已婚女作業員,要簽切結書,其中有一條是在生產前一個月要自動離職。我那時也簽了,當我生產前,我也自動離職了,但當我生產完再回去上班時,我發現別的女同事怎麼生產時有產假、婚假,後來知道因為她們是入公司後才結婚,所以當時沒有簽那份切結書。雖然說勞基法有保障勞工的規定,後來也知道那種切結書是無效的,但我們一般勞工朋友怎麼會知道呢 ? 所以,我認為,對於我們勞工朋友,政府可以提供再教育的課程,舉辦講習等,透過這些活動,傳達、告知我們重要的訊息。

  現在的婦女勞工保障方面,有些成果,有生理假、產假、育嬰假等,但在執行上還不夠徹底,大公司可能較有制度,但小公司就不一定照規定來了。希望政府在這方面可以幫助我們,因為由政府的力量來做,比較有保障,例如公司有違反相關的勞工規定時,政府應對其有所處分,最好還能對受害勞工有所補償,感恩我們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