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就從坦承開始

力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許俊吉

  因工作上需要,最近必須親自掌理公司業務,所以會直接面對部門內的同事,當然也會根據業務同事的日報表中,選擇紀錄中的客戶作業務作相關聯繫。當中,有位已曾經被我規勸過的同事,依然仍以不誠實的態度寫假報表,這件事令我非常難過,我勉勵這位同事,趁還年輕應重視自身人格,才能博得別人的尊重。在得到這位同事的保證之後,我也相信他能改善,並且能以誠待人。

  回想以前,在教育界任職軍訓教官,常有學生違規,但只要坦誠面對錯誤的學生,我一向不再追究他的過失。我認為熟能無過,犯了錯卻能誠實以對,這才是難能可貴的。若能從過錯中學習改過,相信日後他們在進入社會工作後,比較不會有前述-作假報表現象發生。

  在過去,台灣的家庭和學校教育,有著有過必罰的觀念,因之多數不能坦誠的人,會藉由說謊、欺瞞,以避免遭受被懲罰的後果。所以那些不能待人誠實的人,回溯他們成長過程中,往往因家庭及學校教育觀念不當所影響,而養成用謊言掩飾過失的習慣,所以人格教育是成長過程中相當重要的一環。

  我的小孩皆已上大學,孩子們很喜歡跟我聊天,有一次我女兒與我探討,在她孩提的時候,曾經因為我個人情緒失控而以衣架懲罰,但她當時並不知為何被打被懲罰?也就是說她並不知道大人眼中的錯,為什麼是錯?類似這樣的打罵教育方式可是錯誤、不當的,當然也是無效的。如果長期以這種方式教育小孩,我想,得到的反而會是反效果。<因為怕被打,被迫一定要用謊言掩飾過失>,這亦是現在家庭和學校教育應該被審思的重點。

  無論我的孩子或學生,我教他們要坦誠以對,或許在他們坦承過失的同時,難免少不了的責備,但坦誠可以讓他們在人際學習中,得到他人的尊重與信任。反之,欺瞞或許得到一時的過關,但非能次次得逞,所以不能坦誠以對的人,在社會上往往會較不容易得到成功、亦不容易獲得他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