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從我的生活開始

桃園縣婦女總會理事長 呂明美

  休息,是為了多愛自己一點。離開政壇,是上天給我的恩賜,讓我有機會好好的體驗生活,沉澱自己的心靈,在生活中體會到「愛自己」及「尊重別人」。

   我發現,人往往習慣把自己的喜好加在別人的身上,像是喜歡在咖啡裡加糖跟奶精的人,認為這樣喝咖啡最好,因此好意的為別人在咖啡裡加上糖,卻忘記人的個別差異,雖然是一番好意,但可能因為不中他人的意,美意就被折損了。

   人的性格與從小生長的家庭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因此一個良好的家庭教育決定了一個人的修養與品格,而這些人文因素,則影響著真正人權的實踐。像婚姻中的男女,就是來自不同的家庭背景,因此婚姻不只是男跟女兩個人的事,而是兩個家族的事情,因為任何一個家族成員都有可能會影響婚姻中的男女;如果有一個家庭,先生對帶孩子較有心得,而太太比較會賺錢,因此兩人決定「交換工作」,由太太出去賺錢,改成先生在家帶孩子,那旁人應該尊重這種決定,不要用輿論的壓力來干涉別人的生活,這樣大家就能過得很自在,很快樂。

   尊重就是要多看對方的優點,去包容缺點;像我母親的外勞,做事不是很合大家的意,但我卻很感謝她,因為她跟媽媽到我家時,會幫我拖地,而拖地是我最不喜歡做的家事。尊重的練習,要從家庭教育開始,孩子應該從小就跟父母一起走出戶外,參加一些團體活動,學習與人互動的方法,從小培養人權觀,學習真正的互相尊重;像我的小外孫,經常參與外面的活動,在互動中得到教育,學習配合團體,學習待人處世的方法。

   人都應該要走出自己,走入世界。如果一個人很孤獨的生活,就無法接得到團體生活的歷練,因為很多的知識、常識是從團體的經驗分享來的,多與他人接觸、互動,學習與人分享,從中學習真正的尊重。分享很重要,開心的事需要分享,心中的苦悶需要向人傾訴,也要練習傾聽,用心專注的聽跟說,是一種心的交流;以前的我,覺得說話時看著人家的眼睛很奇怪,但後來我發現說話直視對方的眼睛,才能專注的傾聽,才能用心的交流,這樣才不會誤會對方的意思。

   國家的司法制度要進步,要有方法,要透過教育,透過分享,把人權的理念分享出去,集合大家的力量,凝聚大家的共識,才能有機會改變。人權教育要持續、一直分享,才能深值人心。像當年我提倡垃圾減量、資源回收,曾被誤會我是要在其中圖利,但我還是繼續主張垃圾減量、資源回收再利用,而且我也一直分享這個觀念,給親友、給選民、給市民;現在,我的女兒是一個資源回收的實踐家,而她也持續把這個觀念分享給她的孩子,帶著下一帶一起為地球環境盡一份心力。

   人權就是尊重、包容,最重要的是同理心,每個人都背負一個使命,不需做大事,只要在生活中隨手做,務實的去做,最實在。先從自己做起,再影響自己周遭的人,像關懷別人、隨手撿垃圾、跟別人說好話,「請、謝謝、對不起」要從小養成,即便親如夫妻,也要常掛在口,從生活的小處著手,學習尊重彼此的異同。如果人與人之間不能互相尊重,就會產生用言語干涉別人的生活、造成別人困擾的事情,這些事情並不能完全用法律解決,需要每個人都有「互相尊重」的素養,才能真正提升人權的品質。